新车被撞,全责大货车司机拒谈折损费,是不是很多车主维权的痛?

    12月28日,驾车在205国道沭阳段被追尾,一辆山东牌照大货车撞到了本地的小货车,小货车又撞到了我的车尾,后备箱门受损严重,整个后车窗都被撞碎了,需要整体更换,还有其他损伤。交警到现场后,认定山东牌照大货车全责,对方也无异议。随后交警让车辆开到路边等保险公司到县城,其他事宜自行协商。交警离开后,向山东大货车司机提出新车被撞折损费问题,对方司机先说有保险,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保险只赔偿维修部分,其他部分要双方协商。

    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离开后,对方司机随即开启耍赖模式,又是说你车修好了没有损失,又是说要赔也是保险赔,要么你自己走保险,又说车是老板的,自己没有钱,你们要是不怕麻烦就起诉。还恶人先告状报警,说我们不让他离开。派出所到现场后,对方司机明确说自己拒绝协商,驾车离开。元旦再打对方电话已经被拉黑。查到对方车辆公司,网上查到公司负责人卢(音)总电话,打过去,老板也是一个腔调,先说这个车是挂靠的,你找不着我;再打又说我给车买了保险了,三者100万,你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不赔你就告他,你找不着我。然后再打电话要么不接,要不挂断。

     在网上也查了,也问了一些朋友,新车被撞折旧费用法律没有明确界定,起诉的话认定难,即使打赢了对方在外地,执行也难。4S店也说这种情况很多,全靠对方有没有道德了。家里人说人没事就好,幸亏中间有辆小货车,不然更严重。但是总感觉对方越是这样容易赖掉就越是有恃无恐,以后会有更多的人受害。虽然法律上有模糊空间,但是新车被撞的这么严重价值折损是事实存在的。从对方公司和司机态度估计,这种情况他们肯定也不是第一次遇到,绝大多数情况都是被他们成功了。车主们是否遇到过这种情况?是自认倒霉还是死磕到底?怎样做才能成功维权呢?法律该如何调整才能整治这片模糊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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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汽车对多数人来说,还是个“大财物”,磕了碰了难免心痛。但是,车主要有一个意识,把车开上路是风险活动,这个风险包括事故导致的车辆“掉价”。如果承受不了,干脆打车或公交。交通事故中的全责,也是限于道路交通范围,只要不是故意谋财害命,那种无限责任,当然不用对你心理上的“掉价”负责。
    就像你自愿跟别人一起打篮球,就应该知道和承担篮球运动的风险。与别人冲撞对抗导致骨折,别人只要无故意过错行为,是没有义务对你负责到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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