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女婚后全款给父母买房,现在关系生变想要回来,她能要回来吗?有什么依据?

江苏金湖,李某系李某某与陈某的独生女,结婚后定居外省。2020年,李某在老家为父母全款买房,并给父亲李某某转账5万用于缴纳维修基金,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2023年,因父母关系不睦,父女也产生矛盾。2024年初,李某提起诉讼,认为该房子系借名买房,要求将房子改登记到自己名下。

专业人士分析认为,李某购房行为不存在借名买房条件和动机,其行为符合中华民族爱老尊老、恪尽孝道传统,应当认为赠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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