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二十几年前在南加州的圣安娜工作的厂子,用“四班两运转”的单班12小时工作制

【本文由“遼東_2022_12_20”推荐,来自《我们实行8小时工作制,依然比发达国家用工成本低,但人家也依然会坚持贸易保护》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那种两班倒很明显违法劳动法,“四班三运转”的单班8小时制的三班倒要保证7x24小时开工也是要加班的。而美国连续生产的企业一般用“四班两运转”的单班12小时工作制(月内周计40小时工时的“做三休三,做四休四”)。

我二十几年前在南加州的圣安娜(加州橙县的治所,美国航空无线电产业重镇)工作的厂子就是这样的,产线工人是周薪制要倒班,而我们年薪制的研发人员则是8小时工作制按需加班,但没加班费只能换调休。为什么非得要用“四班两运转”,主要是上下班时间开车比较长,月内的单班12小时工作制就是要在路上浪费的时长短些,比如我住在西边洛杉矶县的长滩市,上下班得要开40公里车,但已经比之前在加州硅谷工作要上下班开车90公里舒服多了(硅谷上下班开车也很堵,且硅谷的房价与租金很贵要住的便宜就得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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