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美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

最近和几位国际朋友讨论“市场国家”地位问题,引发热烈的关注。之所以又想讨论这个问题,是因为在经济发展进程中遇到的一些“棘手”难点需要找到新的突破口。

美国等国家对中国的电动汽车实行了前所未有的“禁运”政策,美国政府举全国之力,在市场准入,技术封锁和全产业链断链领域,对中国的相关产品实行了近似战时物资严格控制的程度。

而在近期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对美国的出口贸易不降反升,又重新登上榜首的位置。

这一切的事件都是在美国政府重申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时候发生的,十分耐人寻味。

美国依据其国内法,在国际上率先提出“市场经济国家”标准。在1930 年的关税法案中第77节18条中提出六条标准,成为国际上最早的“市场经济国家”标准的基础。出台这个标准目的是为了维护美国眼中的“公平,透明”的贸易原则,并保证国际贸易能够朝着符合美国西方的政治利益发展。

极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个产生于1930年的所谓寻求公平贸易的法案,却助长了国际“恐怖主义”势力的膨胀:日本军国主义和德国法西斯的力量恰恰是在这个时期成长壮大起来的。与此同时,国际军火产业也同时有了突出发展。而世界上大多数贫穷国家,却遭遇空前发展压力。发展中国家的对外贸易受到美国这个政策的影响,利润被美西方国家掠夺一空。不少国家,出口越多越穷。这一切,都拜赐于美国西方的这个“吸血虫”一样的政策。

我们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的这个政策只是维护了美国优先的一贯政策,是“殖民主义”,变相剥削政策的具体体现。

美国政府用国家安全为借口,把贸易当成武器工具。所谓“芯片法案”,制裁中国企业,对来自中国的产品动辄高额征税… 美国的行为又开启了新的“反华,排华”运动,是一种新型的“中国产品种族灭绝”的举动,值得关注。这些政策都表明,美国自己已经不再是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国家”,而重新沦为 “殖民垄断经济国家”,其最主要特征,就是用“美元石油”政策,垄断世界能源贸易,对全世界进行“美元石油”殖民,毫无半点“市场经济”味道。

如果美国真的是“市场经济国家”,那么它就没有理由拒绝价优质优的新疆棉花进入国际市场。如果国际市场的仿效美国的做法,完全有充分的理由应用“弗洛伊德事件” 全面封锁美国商品进入国际市场( 如果是其它国家的类似事件,美国一定不会错失良机的)。

我们应当树立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利益的相关标准,特别是“市场经济国家”的话语权应当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关切。

在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们接触到一个有意思的关联问题,就是:

既然美国坚持认为中国是“非市场经济国家”,那么是否意味着美国认为中国现在取得的成功与“市场经济”无关 ?是否认为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发展模式”比美国的“市场经济”更具发展生命力,能够更好的推动国家的现代化发展?更直白一点( 不用拐弯抹角地)说: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比美西方的发展模式更成功 ?

美国用它否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宣言,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上面的问题和答案。

我们面临新的时代变化,应当有新的“市场经济国家”标准,例如:

1,支持包容性经济政策的国家

2,支持全球化发展政策的国家

3,支持双赢合作政策的国家

4,支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国家

5,支持以国际法为贸易政策的国家

6,支持保护自身生存权发展权的国家

新时代要有新的规则,要有符合这个时代的需求的国际标准。让国际贸易更公正,更开放,更好的为世界贸易共同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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