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探索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零公摊”后你会更想买房吗?

据海报新闻报道,近段时间,“零公摊”开始在各大城市落地开花,“取消公摊面积”的话题又热了起来。

合肥早在去年7月份就提出,为避免公摊面积比例过大,要积极探索商品房销售按套内面积计价。今年5月,肇庆就出台相关规定,明确从5月1日起商品房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且新小区在规划条件中配备的公共配套设施可不计入容积率。9月初,湖南湘潭发布新政策称,允许房地产开发商按住房套内面积进行销售宣传。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城市在户型上“做文章”。比如广州将阳台半计容面积占比从“不超过15%”扩大到20%,飘窗尺寸扩大到0.8米,户型规范调整后,今年广州新房使用率100%也已成为“标配”。前阵子,深圳也更新了《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减少计入公摊的面积、对阳台及飘窗的建筑设计进行尺寸上的调整。

但当前,商品房买卖中绝大多数还都是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为计价依据。

报道指出,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按套内面积计价与大家认知中的取消公摊面积,完全是两码事。以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只是两种不同的计算方式,购房成本不会发生大的变动。并且,按套内面积计价并不意味着取消公摊面积,而是减少新房公摊面积,提升得房率。新的计价方式是在保证购房者知情权的同时,也提高了房屋面积的透明度,真正实现“所见即所得”。

此前,原国家房改课题组组长、原中房集团董事长孟晓苏在接受凤凰网财经《封面》采访时表示,关于公摊面积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建筑标准的调整。他解释说,公摊面积包括电梯间、楼道、外墙、内墙的差异以及服务性用房等,这些都是房屋能够正常使用的基础条件。

他反问道,难道楼梯可以取消吗?外墙可以减薄吗?这些都是房屋正常使用所必需的。

“一些地方的政府在嚷嚷取消公摊,我说你不过就是把显性公摊变成隐性。卖榴莲你把核卖给人家以后涨价了,结果你还说你取消公摊了。有人说取消公摊不就能降低物业费吗?他不明白,跟物业费没关系,物业费还是照样收你的,你一个子不少缴。”孟晓苏说。

央视新闻此前报道指出, 从购房人的角度来说,“公摊面积”太小,可能意味着狭窄的电梯间、一梯多户、公共活动区域减少等配套设施问题,进而影响居住的质量与舒适度。

此外,取消公摊面积后,还会给业主入住后公摊部位的管理、维护以及后续产生的安全责任带来许多现实问题。因此,完全取消公摊,在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很多困难和问题。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虞晓芬称:“(目前)按照建筑面积来计价或产权确认也是对老百姓权益的一个保护,因为公用部分也是属于老百姓所有的,还是有合理性的。”

观网小伙伴,你是否赞同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有网友担心,若开发商不能在公摊面积上做文章,从中获利,会不会刻意减少公共区域,或在公共区域建设上偷工减料、阳奉阴违。对此你怎么看?如何才能避免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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