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只关注到此处道路是未开通未验收的道路,漏了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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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只关注到此处道路是未开通未验收的道路,漏了几点。
此路是防洪工程的河堤顶部的堤顶路,是专用道路,是属于水利局监管的道路。不是一般的公路乡道县道。在水利局审批下,是可以转为面向公众开放成为公共道路的。中间有道手续要做才能成为公共道路,不过这个手续国务院已经取消,但是有些地方保留且前置在施工前。水利专用道路属于水利局管,向公众开放后由水利局和交通局双重管理。
不过我查到,堤顶路在几年前一直存在,是个老路不是新路。最近两三年有过一次改造加宽,建成后完工但没有验收。
所以首要问题是搞清楚此处河堤路是不是一直延续开放状态?是不是在改造前已经通过了开放审批?堤顶路要是一直开放,事故就属于公共道路交通事故。如果不开放,施工方,出资方也就是城投公司,还有水利局都各自承担不同的现场、直接、管理责任。
河道防洪工程和堤顶路过程非常复杂,一两句说不清楚。县政府曾经发布过堤顶路断交公告,因为要做河道工程,还宣布了恢复通行日期。但是后来改造堤顶路的时候没有查到断交公告。河道工程其他部分做完,最后才轮到改造堤顶路。那么是不是可以默认为堤顶路一直处于开放通行的状态。这个改造只是加宽,有半边路可能是好的,不一定需要断交的。
裁判文书网有个黄河大堤的交通事故,当地交警就直接定责,没有那么复杂转给刑警。那处黄河河堤还明确不向公众开放,但水利部门被判承担一定比例赔偿,所以当地交警很猛!
本案目前为止,骑行团无影无踪。有很多行车录像,确定小孩被谁刮擦碰倒应该不难。若是发现被他爸碰倒就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