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女逆行打人的官方公告还有什么疑未释?
路虎女车主逆行打人事件后,青岛官方终于二度公告了,但与以往官方公告一出,事情水落石出、一锤定音不同,这次围绕官方公告的网络热议并没有消退,不满意不接受者占多数,满意接受者占少数,接受者认为,事情讲清楚了,没有特殊背景,不必上纲上线,得饶人处且饶人,再议论就不应该了。
我们作为司机个体来说,当然应该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因为较真置气无用,”不饶人“大家都堵在那里,自己也过不去,何必呢?骂几句,牢骚几句是可以的,但真逼人(哪怕对方有错)无路可走、得理不饶人在现实生活中这也是不可取的!实际效果也是最差的。所以,作为我们个人,碰到类似情况,大家的确应该”得饶人处且饶人“,彼此让一步,海阔天空,有利于矛盾化解,和谐社会,关键是有益于身心健康。
但作为政府机关的正式官方公告,尤其是面对全国巨大舆情的时候,官方公告不宜也不应该用”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原则来和稀泥甚至拉偏架,那样牺牲的可能就是政府的公信力,适得其反。
所以,官方公告首重公信力,尤其是在这样全国没有不知道的重大舆情面前,公告必须公正、客观、严谨,否则不仅让人浮想联翩,降低政府公信力,而且影响城市的美好形象。正如网友说的,"打人者不代表青岛,但政府公告代表青岛",可见政府公告的公信力很重要。
官方公告要有公信力,除了讲清楚事实,很关键的是文字表达要严谨,客观,公正,不能有歧义或者其它不该有的潜台词联想,官方公告的效果是让所有疑虑烟消云散,负面舆论此为止,最好还能激发正向舆论引导。
以前有很多这样影响巨大的公众事件,舆论一时沸反盈天,谣言满天飞,但官方公告一出,一切喧嚣马上停止,官方公告收到了释疑、辟谣、止谤、定性、安民的正向积极良好效果,比如江西胡鑫宇失踪案。
这几天有人翻出重庆当年对帽子姐李某的公告做对比,可见政府公告能否被接受,公开公正公平客观的公信力很重要!(人称重庆帽子姐的保时捷车主李某也是因行车纠纷下车就给奇瑞车主一耳光,被奇瑞车主反手一耳光把帽子都打飞了。视频曝光后,影响巨大,也是各种说法都有,尤其关于帽子姐的身份背景等。一般人违规哪能这样嚣张嘛!最后重庆的官方通报不仅如实客观未有任何回避回答了网民所关心的所有关键信息,如李某的身份、车辆、房产、收入等有关家庭及财产情况,全部讲明白了,而且帽子姐老公童小华因此被查出腐败贪污受贿,受到免职处分的情况也公告了)
但反观青岛官方的两个公告,特别是舆情发酵后酝酿多天才姗姗来迟的第二个公告,完全没有达到这个效果,难怪网上几乎一边倒的嘲讽,质疑,网友的疑虑主要还是打人者的背景关系,而这并不是“无业”就说明一切的,因为这个疑虑从公告字里行间透露的立场和信息得到了印证,群众的疑虑没有消除反而加重,这就不能怪网友没有同理心,没有得饶人处且饶人且饶人了!因为网友不理解的是政府公告为何公开不遮掩的拉偏架,通篇是站在违法逆行打人者的立场,以逆行打人者的口吻叙事:我预约看病,时间紧迫,道窄路堵,不得已借道逆行赶车,逆行到遇正向车辆迎面驶来需要马上并入顺行车道,我倒车并入顺行车道(我没见过也理解不了这种操作,一般都是插队、加塞、前拱、硬挤、逼停顺行车道车辆才能从逆行道并入顺行道),哪知正向车道的林某竟然不让我逆行借道,开车持续向前移动,因林车与我车间距过近,无法并入顺行车道,致我追尾大客车,如果不是林某实在太气人,欺负我是女司机,我也不会打他,你看大客车司机多好,我就没有打他嘛!林某如果像大客车司机一样礼貌,我能打他吗?所以,我打人实属被逼无奈,但打人不对,我认了,请大家多多理解包涵!
公告是不是给人这个直观印象:逆行有理,被打活该,罚款了事!如此公告怎不令人对王某更是疑惑丛生?莫非.......
至于王某拉开车门强入副驾驶室打人嫌不方便,又转向驾驶室侧,手持硬物(网友关心这是何物?通告只字不提)反复多次击打林某,致使林某血流满面等情节,以及口出狂言,什么打你怎么了,打你你得挨着等等,与前面浓墨重彩描述”逆行有理“全过程的前因后果不同,这些理应客观如实叙述的事实,通告竟然只字不提,统统仅以四字”辱骂、殴打“一笔带过。与此同时,王某所谓的无业身份履历倒是叙述详细,但林某退役军人身份官方公告竟然未予确认,让人疑惑,无业就是没关系没背景吗?真没关系没背景,怎么公告通篇是害怕惹王某不高兴而尽力为其开脱的样子,努力营造逆行有理的潜台词?这岂不是欲盖弥彰,此地无银吗!
至于其它网友关注的比如穿拖鞋开车是否违规等其它问题,公告则直接无视。
难怪网友认为公告完全丧失执法者的公正立场,尽玩弄这些春秋笔法的文字游戏,字里行间在回避什么、维护什么似的,倡导什么,反对什么,都让人不明所以,如此避重就轻、貌似公正全面客观的表述,哪怕逆行过程讲述的再清楚再动人,也难释疑,总让人感觉有啥猫腻,不是欲盖弥彰又是什么?这才是官方通告真正的问题所在,难怪网友大面积不认可!
所以,作为青岛本地人,我也很不满这个官方公告,如此行文,难免让人认为要么背后有我们不知道的隐情(比如某种不可言说的特殊关系,这种关系与职业无关),要么写手/审批者不仅逻辑思维、表达水平不行,而且还没有大局观,不懂政治!如果是我写这个公告,肯定不会这样写的!
有人说,中国的现实是小案看法律,中案看关系,大案看政治! 这个案件被全国大众关注,毫无疑问属于大案,所以此时关系是没用的,关键是政治影响。
而此案最大的政治影响就是政府的公信力,如果一切从维护政府公信力这一点出发,公告能真正体现公开、公正、客观、严谨,那现在公告几乎全是负面舆情的情况就是另外一种结果,可能反而点赞多余吐槽,也会为青岛增色添彩,而不是现在的形象大损。
请注意,无论中案还是大案、底层都是小案的逻辑--法律,如果本案没有什么隐情可瞒,完全可以做到依法依规,公事公办,疑点尽释,一定要相信群众嘛,但如果不是有不可为外人道的难言之隐,仅仅是文字表达不妥,舆情如此负面,殊为可惜,因为公告丧失了基本的释疑、安民的功能,政府需要学习,提高舆情应对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