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塔引用知网的学术文献题录及摘要数据是否构成侵权?

【本文来自《“完蛋!我们收到了知网28页的侵权告知函”》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慕斯
  • 知网真不要脸,连摘要都想收钱??

    免费用着无数国内科研人员、硕博研究生在国家经费支持下得到的学术成果,却向公众收取高额订阅费,无耻成都和视觉**有的一拼!

这篇报道从头至尾也没有说明一个最重要的法律问题,即秘塔引用知网的学术文献题录及摘要数据是否构成侵权。这一点是核心,如果不构成侵权,秘塔可以无视知网的警告,而构成侵权无论秘塔如何强调知识的价值在于流动,或也可以给知网带来流量(搜索内容指向知网链接),也无法成为侵权的理由。

从报道中看,“我国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管理集中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其中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涉及知识产权的,不得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AI服务提供者也构成侵权主体。

剩下的就是学术文献题录及摘要数据是否属于著作权保护对象。这一点报道中虽未说明,有法律界人士(海问律师事务所丁畅律师)指出“即使是学术文献题录及摘要数据,如果能够体现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具有独创性的,也属于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摘要是论文内容尤其是思想观点的集中归纳,如果为网络用户提供搜索服务,而抓取网上公开数据以提供论文摘要,应属于著作权法上的合理使用,通常不构成侵犯著作权。”

所以个人理解,是否侵权主要是看秘塔抓取的来源。如果秘塔直接抓取知网的数据库首发内容,即使是学术文献题录及摘要数据,如果没有得到知网的许可也构成侵权。但如果秘塔抓取的是网上公开数据,例如其他搜索引擎数据或知网引用其他文献,可能就不构成侵权了。

可能是秘塔抓取的有不少知网首发内容,所以为了避免麻烦,干脆就不再从知网抓取了。

不过,知网确实够黑的。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