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遇刺中判罚存在争议,王佳佳法官受表彰,该如何看待?
说说我对马彩云女士评为烈士的看法,这两个案件有相似之处。
马彩云该不该评烈士?
应该。
就跟一个警察因为自己的工作疏忽被歹徒杀害一样,我们不能说,警察因工作疏忽被杀了是专业素养不行,不配做警察,活该被杀,然后不将其评为烈士。
警察该评为烈士,法官同样如此,法官与警察都是解决社会冲突的职业,都跟情绪极端人士有接触,具有危险性。按概率讲,警察可能一千人次工作疏忽,会有一次牺牲,牺牲的警察为999位疏忽的警察挡了灾,法官可能一万人次工作疏忽,会有一次“牺牲”,王佳佳为9999位疏忽的法官挡了灾,受到高度赞扬,乃至评为烈士,也是应有之意。
可能有人质疑,法官怎么能工作疏忽呢?法官一个案件疏忽放在普通家庭身上就是一座大山。
但法官也是人,总有状态起伏,案件判罚有好有差,不可能都是10分、9分,会有7分、6分,乃至3、4分的存在,符合一个正态分布。这就是上诉制度存在的理由,将一审法官不公正的判决在二审进行纠偏。
也正因为法官的判决质量符合正态分布,有好有差,所以我们不能因为王佳佳法官的一次有争议判罚而否定掉她此前所有的工作成绩,否定掉她这个人。
马彩云、王佳佳法官因为争议判罚而被杀害,激进人士的行为可以理解,但并不妨碍法官受到表彰,乃至评为烈士,这是由法官的工作性质决定的。
所以说,作为法官要认识到自己的工作性质跟警察一样,是在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每一份判决都会让一部分人获利,一部分人利益受损,必须努力提高自己的职业素养,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每一份案件,尽自己所能做到最好,让人挑不出毛病。
毕竟匹夫一怒血溅五步,虽说一万个工作疏忽、争议判罚只会有一个法官遭殃,但只要我不做那一万分之一,激进人士就砍不到我头上。
当所有法官都不做那一万分之一,中国的司法环境才能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