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骑公路自行车的朋友们,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有序骑行

昨天看到一个视频,说的是一家三口骑行车出门游玩,这本身没什么奇怪的,但是一家三口骑的是公路自行车,就是这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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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骑公路车出去玩,视频猜测是妈妈在后面跟拍,父亲在前面破风,孩子跟在后面骑行,他们在双向两车道的小路骑行,旁边就开过汽车,这条路也没有非机动车道,中间没有隔离花坛,孩子突然骑在了对向车道,被车撞了,碾压了头部,孩子去世了。

看了这事情,真的很难过,孩子看着14,5岁吧,就这样去世了。最近随着骑媛一次的火热,骑公路车的人特别特别多,大人小孩,男男女女的,都有,然而这骑公路车的人多了,交通事故就多了,光我看到的,就有很多了,所以作为一个曾经的骑公路车的人,想小说2句

公路车我认为的优点和刺激的点,公路车能够很轻松的骑到一个很快的速度,30-40+的时速,如果你平时锻炼锻炼腿部力量和耐力,刚好路带点下坡,可以轻松骑到,6,70的时速,这速度很刺激,我认为比摩托车刺激多了,毕竟摩托车的速度是机器带起来了,公路车的速度是因为我的腿部力量带起来的速度,这速度让我更有成就感,让我觉得我特别强,相比起电瓶车,公路车上下班通勤更自由,电瓶车需要充电,公路车不需要,除了平时的车辆保养,公路车骑车就走,找个停自行车的地方锁车就走,或者停在路边,锁在树上,栏杆上,相比起电瓶车通勤,公路车通勤更自由自在,还有公路车骑行是有氧运动,大家现在都相对生活条件好,所以都长肉了,有氧骑行可以减肥,相对大家难以坚持的跑步,买辆公路车骑行减肥更符合心理预期,即买了东西,这个东西又能减肥的心里,特别棒。

但是公路车的缺点就是太快,人稍微锻炼一下,其实骑公路车就 能骑特别快的速度,这样带来的一个问题,就是刹车,我个人觉得公路车的刹车,无论是V刹、‌碟刹和钳型刹车(‌C刹)‌刹车性能相对太弱,如果你骑行的太快,刹车无法在你遇到情况的当下,在较短距离直接刹下,或者刹停。

所以我希望大家如果骑公路车,一定要在有非机动车道的路上骑行,一定不要跨越非机动车道骑到机动车道上,这样很危险,因为我以前就一直这么干,因为公路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太快乐,很容易形成,你比非机动车道上的电瓶车快特别多的情况,但是非机动车道上的电瓶车又特别多,所以很多骑公路车的人,会直接跨越非机动车道,骑到机动车道上和汽车走在一条道上,这种感觉,我明说,特别爽,因为汽车道相对宽大,只要车流量不高,骑在汽车道上是很舒服,很容易起速的,是很容易骑到和汽车一样速度的,我以前是一直骑在汽车道上让汽车在前面给我破风,我在后面跟着,可以骑出特别快的速度,如果状况好,5,60都能骑出来,但是真的很不安全,而且是违反交通规则,因为汽车刹车很强,公路车刹车太差了,如果遇到紧急刹车的情况,汽车能刹住,你的公路车是根本刹不住的。

还有一点,如果你是新手骑公路车,我不建议买锁踏和锁鞋,你买了锁踏和锁鞋,很有可能遇到紧急刹车的情况,你是根本无法解锁,脚踩地面的,我每天跑步,我是看了无数的人紧急刹车,无法解锁锁鞋,然后失去平衡摔倒,我看的太多了。

另外,我看到好多人在骑公路车的时候,直接骑在马路上画的白线上,或者直接骑过去,我看了实在佩服,我们经常骑车的都知道,公路车是不能骑在白线上的,因为那个白线太滑了,你骑在白线上,是很容易打滑,然后失去平衡摔倒的,我们骑车的时候如果要跨越白线,都是兔跳过去,不碰白线的,我看好多人直接骑在白线上,千万不要骑在白线上,是必定会失去平衡摔倒的。

希望大家买了公路车请一定遵守交通规则,不要骑的太快,安全有序骑行,祝大家骑的开心

热门评论 1

  • 属性忧郁
    为什么汽车就不能是次责
    从我国实践来看,很难。。。
    其实在我小时候,路口都会竖一个标语: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后来随着汽车大面积走入家庭,这条标语就看不见了,然后,新司机绝大部分都不知道,马路上的这些交通参与者,汽车有最大的谨慎驾驶义务
    另外,还有一条法律,也证明这个义务的存在,就是汽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哪怕是完全无责的情况下,也要赔偿10%。
    汽车有最大的谨慎驾驶义务,这是我国交通管理最基础的逻辑之一,考驾照的时候,科目一有五分之一的题目,答案都是慢速通过,观察后慢速通过,这样的。就算如此,国家仍然不满意,这几年额外加了科目四,直接叫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说明我国对汽车司机的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一直是高压态势。
    可惜,我们这些年的新司机,始终get不到这个点,就拿这次这个事故来说,网上一边倒的骂公路车父子,怎么骂我就不拷贝了,这是一种不正常的思潮,却广泛的存在九几年以后新司机的脑海之中。表现出来就是各种鲁莽驾驶,超速、加塞、硬挤、冲灯、拐弯不观察不打灯硬拐、尤其是过路口不减速,甚至于路怒症。
    楼上这位兄弟礼貌的问我,我就详细的解释几句,就是说,我们目前的这批司机,大部分都是不合格的,在没有替换掉这批鲁莽的司机以前,国家对汽车的高压态势,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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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普通的一个城市里如果能比较容易得找到一个能用的自行车道,那这个城市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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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奴家是厦大的啊
    这就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了,究竟是车让人?还是人让车?
    新一代司机认为自己最大,其他交通参与者都得让自己,而国家不同意,国家认为行人最大,非机动车第二,汽车最低
    斑马线上可以这么说,高速上行人最大吗?小电驴闯红灯被撞无责咯?都违规了,这个时候是礼让的时候呢?这不和在铁路上散步被撞的一样,这是行人该出现的地方吗?在高速上开车还得随时准备礼让行人?
    机动车道前来个慢速的,这不叫礼让,叫紧急避让!国家要求礼让行人,礼让的是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人。
  • 已注销用户
    骑行健身的终点是骨科。我锁骨摔断还没好,今年估计不能骑了。
    自行车还好。有道是要想死的快就买一脚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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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奴家是厦大的啊
    1、是的,不是汽车撞的,也不是骑到对向车道,是孩子撞到了前车后轮,摔倒以后,被快速行驶的汽车压倒了头部。
    2、再补充几个细节,这是一条新路,处于未开通状态。孩子戴了头盔。汽车经过的时候,据说时速是52公里,并且左右两边都有自行车,我个人认为汽车司机的车速是不谨慎的,最少要担一半责任,甚至可能是主责。最后,司机被群殴了
    反正死的不是司机。谁应该谨慎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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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奴家是厦大的啊
    在本案当中,左侧有自行车队,右侧也有自行车,汽车应该减速观察,确认安全以后通行。
    还是在本案当中,小孩摔倒的地点,不是恰好在汽车左侧,而是在汽车前方,我个人经验有十几米,司机避不开、刹不住,肯定是有责任的。
    你较真的话,应该追究汽车的责任,毕竟是汽车从十几米外跑过来,压到小孩头部的
    你也说了,左侧有自行车队,右侧也有自行车,正常行驶的车辆如何在十几米内能刹住车 ?打方向避让,万一撞了右侧的自行车,司机就是全责了,难道你以为那个自行车队的人会因为感谢司机的避让帮着司机赔偿么 。
    这道理就跟对面车道车辆突然逆行进入你的车道,你刹不住车,难道你就有责任 ?
    “应该减速观察,确认安全以后通行”,怎么确认安全 ?换了在市内的话,旁边全是自行车电动车,汽车就一直20公里的速度行驶以便减速观察 ?
    所谓的“减速观察”,一直是针对的同方向,哪个条文还规定了减速观察包括对面方向了 ?这又不是路口、斑马线好吧。
    难道因为是开车上路,驾驶员就有了无限责任 ?
    那我倒要问问,把这个事件中的汽车换成自行车,这边也有自行车队么,然后,对面孩子摔在这边车道,这边的自行车队把孩子压了撞了,孩子受伤了,谁的责任 ???
  • 所以你们那地儿地铁利用率低,亏钱更多呗。去地铁站要走半天,还不如坐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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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奴家是厦大的啊
    这就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了,究竟是车让人?还是人让车?
    新一代司机认为自己最大,其他交通参与者都得让自己,而国家不同意,国家认为行人最大,非机动车第二,汽车最低
    既然行人最大,那事发路上,有没有人行道呀?事实是全国道路,机动车路权最大。在有条件的地方,机动车路权挤压非机动车,非机动车挤压行人,在绝大多数路段,机动车不让非机动车,不让行人是没有惩罚的。非机动车撞伤路人更是大多数逃逸。而机动车车主,又多从非机动车转型而来🙃,习惯都是养出来的
  • 还是我们这里好,九十年代开始就陆陆续续取消自行车道了,三十岁以下的基本都不会骑自行车。除了外卖小哥,也没有骑电动的。那方便吗?方便!两腿一迈,说哪去哪
  • 小雨点
    按这个逻辑讲,如果对向的车驶入我的车道逆行将我的车撞了,因为“谨慎驾驶义务,是万能理由”,所以我还得承担责任 ?
    任何责任都是有范围的,用“万能”两个字,这是无限扩大责任嘛 ,,,
    比如说,你开车在路上,上面楼上掉下个人,刚好掉在你车头位置,结果你直接在人还在半空未落地的时候将人撞飞,,,非要较这个真,是不是要你承担撞死人的责任 ?因为人不是摔死的,是被你撞死的。
    在本案当中,左侧有自行车队,右侧也有自行车,汽车应该减速观察,确认安全以后通行。
    还是在本案当中,小孩摔倒的地点,不是恰好在汽车左侧,而是在汽车前方,我个人经验有十几米,司机避不开、刹不住,肯定是有责任的。
    你较真的话,应该追究汽车的责任,毕竟是汽车从十几米外跑过来,压到小孩头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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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奴家是厦大的啊
    1、是的,不是汽车撞的,也不是骑到对向车道,是孩子撞到了前车后轮,摔倒以后,被快速行驶的汽车压倒了头部。
    2、再补充几个细节,这是一条新路,处于未开通状态。孩子戴了头盔。汽车经过的时候,据说时速是52公里,并且左右两边都有自行车,我个人认为汽车司机的车速是不谨慎的,最少要担一半责任,甚至可能是主责。最后,司机被群殴了
    司机没超速,除了主观上快一点根本没一点行动上的过错,相比而言事故家属错误那多了去了,如果这定主责,那以后国内交通事故处理有好戏看了。
  • guan_15635285442997
    为啥不是谨慎骑行呢?比其他人,自己更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就像大晚上跑马路中间散步被撞了,害人害己!
    这就是双方争议的焦点了,究竟是车让人?还是人让车?
    新一代司机认为自己最大,其他交通参与者都得让自己,而国家不同意,国家认为行人最大,非机动车第二,汽车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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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奴家是厦大的啊
    汽车在自己的车道行驶,怎么会主责?
    ………………
    因为谨慎驾驶义务,是万能理由,尤其是面对非机动车。
    我估计是7成概率同责,3成概率主责
    按这个逻辑讲,如果对向的车驶入我的车道逆行将我的车撞了,因为“谨慎驾驶义务,是万能理由”,所以我还得承担责任 ?
    任何责任都是有范围的,用“万能”两个字,这是无限扩大责任嘛 ,,,
    比如说,你开车在路上,上面楼上掉下个人,刚好掉在你车头位置,结果你直接在人还在半空未落地的时候将人撞飞,,,非要较这个真,是不是要你承担撞死人的责任 ?因为人不是摔死的,是被你撞死的。
  • 在交通安全上,交规是各方都要遵守的,而谨慎驾驶/谨慎骑行本身也只是交规中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于交规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里的四个小节“一般规定、机动车通行规定、非机动车通行规定、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本身就已经限定了“谨慎义务”的合理边界。
    所以,如某方超出了这个“谨慎义务”边界,而另一方在这个边界里,那么不论前者是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或行人,都应该是全责。
    这个观点,同"你当奴家是厦大的啊"网友提出的“汽车司机的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并没有本质矛盾。如果在机动车通行时遵守了“谨慎义务”,那出现了交通事故,那只能推论说是“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在安全上路和文明上路”上超出了“谨慎义务”边界。


    该网友所谓的【还有一条法律,也证明这个义务的存在】,原文应该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个条款,是体现了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等相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
    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存在,已经是直接体现了机动车驾驶人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等相对弱势群体利益的保护。
    即理论上是全国所有机动车驾驶人通过履行购买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这个义务,已经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利益进行了保护。
    至于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不超过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中的百分之十,这个只能说是法律所规定的利益划分,而非义务划分。更具体地说,这个属于法学界的法理争议范畴了。


    因此,义务是义务,责任是责任,利益是利益,这是有关联但又是相对独立的三码事。
    该网友主张司机有谨慎义务,是对的。但我们目前没有看到在这个事件里,当事司机违背了这点。但骑行者显然没有尽到谨慎义务,这个是肯定的。
    至于当事司机和骑行者的责任划分,这个得由当地交警确定,我们没有这个权力。
    最后的具体赔偿,不论多少,则和我们前面所关注的主题“谨慎义务”没有直接关系了。我们在这里也无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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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奴家是厦大的啊
    从我国实践来看,很难。。。
    其实在我小时候,路口都会竖一个标语: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后来随着汽车大面积走入家庭,这条标语就看不见了,然后,新司机绝大部分都不知道,马路上的这些交通参与者,汽车有最大的谨慎驾驶义务
    另外,还有一条法律,也证明这个义务的存在,就是汽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哪怕是完全无责的情况下,也要赔偿10%。
    汽车有最大的谨慎驾驶义务,这是我国交通管理最基础的逻辑之一,考驾照的时候,科目一有五分之一的题目,答案都是慢速通过,观察后慢速通过,这样的。就算如此,国家仍然不满意,这几年额外加了科目四,直接叫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说明我国对汽车司机的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一直是高压态势。
    可惜,我们这些年的新司机,始终get不到这个点,就拿这次这个事故来说,网上一边倒的骂公路车父子,怎么骂我就不拷贝了,这是一种不正常的思潮,却广泛的存在九几年以后新司机的脑海之中。表现出来就是各种鲁莽驾驶,超速、加塞、硬挤、冲灯、拐弯不观察不打灯硬拐、尤其是过路口不减速,甚至于路怒症。
    楼上这位兄弟礼貌的问我,我就详细的解释几句,就是说,我们目前的这批司机,大部分都是不合格的,在没有替换掉这批鲁莽的司机以前,国家对汽车的高压态势,不会改变
    为啥不是谨慎骑行呢?比其他人,自己更不珍惜自己的生命?就像大晚上跑马路中间散步被撞了,害人害己!
  • 属性忧郁
    为什么汽车就不能是次责
    从我国实践来看,很难。。。
    其实在我小时候,路口都会竖一个标语: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后来随着汽车大面积走入家庭,这条标语就看不见了,然后,新司机绝大部分都不知道,马路上的这些交通参与者,汽车有最大的谨慎驾驶义务
    另外,还有一条法律,也证明这个义务的存在,就是汽车和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哪怕是完全无责的情况下,也要赔偿10%。
    汽车有最大的谨慎驾驶义务,这是我国交通管理最基础的逻辑之一,考驾照的时候,科目一有五分之一的题目,答案都是慢速通过,观察后慢速通过,这样的。就算如此,国家仍然不满意,这几年额外加了科目四,直接叫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说明我国对汽车司机的安全驾驶和文明驾驶,一直是高压态势。
    可惜,我们这些年的新司机,始终get不到这个点,就拿这次这个事故来说,网上一边倒的骂公路车父子,怎么骂我就不拷贝了,这是一种不正常的思潮,却广泛的存在九几年以后新司机的脑海之中。表现出来就是各种鲁莽驾驶,超速、加塞、硬挤、冲灯、拐弯不观察不打灯硬拐、尤其是过路口不减速,甚至于路怒症。
    楼上这位兄弟礼貌的问我,我就详细的解释几句,就是说,我们目前的这批司机,大部分都是不合格的,在没有替换掉这批鲁莽的司机以前,国家对汽车的高压态势,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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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当奴家是厦大的啊
    汽车在自己的车道行驶,怎么会主责?
    ………………
    因为谨慎驾驶义务,是万能理由,尤其是面对非机动车。
    我估计是7成概率同责,3成概率主责
    为什么汽车就不能是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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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孩不知道以前的苦
    自行车时速37。
    这个速度也太快了,交规可没有什么37公里的自行车。非机动车就25限速。
    。。而且,跟车是公路(场地也有)赛的规定技术……不是想当然的瞎骑,需要大量正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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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车在自己的车道行驶,怎么会主责?自行车不按车道行驶,自己摔倒,超速等等责任不比汽车大多了,最多是同责(建立在汽车没有其他违章情况)
    具体情况不清楚。。。按照一般情况来说,只有来去两个车道,而且没有隔离带,按交规最多40公里,一般也就30公里限速。如果路边都是自行车导致汽车在路中间开,弄不好又压了黄线。
    。。唉,这么一搞,30限速超了快一倍,还压线,肯定要有责任了。
  • 帖主这都是经验呀。
    。。以前公路自行车队训练,都是大西北,青海,宁夏,公路笔直,一眼看过去五公里都没有一个汽车那种。就这样,也还有受伤的。
    。。现在城市周边,车多到数不过来,非要骑公路,未免太不安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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