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报接派响应速度还是非常优秀的,这一点在全世界来说都是值得夸耀的
【本文来自《唐山烧烤店打人案获刑民警再发声:在外地被“唐山的人”多次敲门,希望更高级别部门介入》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键盘大侠
这事很玄,处理八人,七个当官的,一个民警,就是陈志伟。按理,这类事处理事发地所属派出所值班领导即可,同时处理三个派出所现职所长副所长,处理最重的是充当保护伞的局长。
陈志伟举报的视频和这三张微信截图,我都有看,刚开始看其举报视频,他说他不是出警民警(即巡逻民警),我当时结论需要进一步说明,他说的他不是出警民警,还是说他不是该事件烧烤店所属区域的出警民警。
直到这三张微信截图,基本可判断,他不是出警民警(即巡逻民警),而是办案民警,原因:值班组一组,及他的年龄,他年级不大,年纪大且不会打字的则巡逻(出警民警)。
当出警民警不足时,是可以抽调其它民警的,尤其晚间,多从办案民警抽调。这种抽调需值班民警或处警民警安排具体民警,或联系办案组组长。如果是晚上,值班民警很有可能是办案组的。
那个站长很有经验,知道喝酒闹事的,安排不止一路。如果巡逻民警在其所属区域出警,基本3-5分钟可到,这也是考核指标,咱们当初学美国的。其实美国吹的牛,很多做不到,但咱们国家真做到了。
如果出警民警不足,而非巡逻民警出警,那要从派出所出发,除非事发地离派出所很近,否则大部分出警时间大于5分钟。
陈志伟本可以在出警时间这事把自己摘干净,但他当时认了。我有几种合理解释,最关键的是整件事的核心,派警用了18分钟,才找到有人出警,这不可思议,这样的事规定时间不到现场,所属分局接处警都会催的。
问题是,当事人陈志伟双方都默契对这18分钟没有派警语焉不详。其实陈志伟之所以陷入出警时间撒谎,在于唐山市市局的出警时间通报,这个系统的出警时间记录是无法更改的,上面的记录其实对陈志伟非常有利,他竟然视而不见,是不是很奇怪。
这件事太多怪怪怪,玄之又玄。虽然我可以对这件事诸多怪怪怪作出合理解释,但目前确定不了是哪种,除非陈志伟进一步拿出证据,而最有利的证据就是无法修改的出警时间记录,陈志伟没有意识到,还是视而不见。
一些事会有真相,而一些事也许永远没有真相。
兄弟,知识面蛮广,逻辑推理能力也很好。
但知识是知识,实际情况是实际情况,说一下这种事件的实际情况你可能就不困惑了
1、晚上半夜之类的时间段,需要出警。如果附近正好没有巡逻执勤的民情,所里也只能赶紧群里抓人——离得近的赶紧去!
2、群里所(一般是当值副所)喊话了,因为是晚上或半夜,不当勤的休息的,有的会装没看见——这一点不用上升高度,都是人,不当值下勤了也要休息。
3、所抓了半天,结果当勤的不在附近来不及赶过去,下班休息的一群装睡装没看见——暴躁所所开始打电话抓人。
4、电话是不能不接的,装睡也不行,接了除非真的有客观情况赶不过去,那么就要去处理。
5、上述这个过程,可能是赶巧了拖延了,导致你疑惑的18分钟没有派警。
最后,“默契对这18分钟没有派警语焉不详”——这个真不至于,没有什么见不得光的地方。警力有限,当勤的民警不在附近,来不及赶过去,就需要抓其他人。其他时间段还好,大晚上下班已经休息了,响应起来就会容易磨磨蹭蹭,但一般都会比较及时的响应赶过去。陈志伟这个推测就是凑巧了,拖拖拉拉到18分钟了。
这个过程没有违纪的地方啊,实际从制度上来说(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是要求接警就要迅速派警,但没有做量化时间要求。
有一些地方曾提出过相关时间要求(但不一定是严格执行并考核的标准时间,且各地差异大),比如有的说5分钟内赶到市区(含县级市)主要街道群众报警求助现场,10分钟内赶到居民楼院内报警求助现场,20分钟内赶到市郊报警求助现场 。但具体时间要还是看实际情况的。
在举个例子,交通事故报案。接到报案后,交警派警响应的时间也是不确定的,有时很快,因为附近正好有当勤的交警。有时要慢一点,附近没有,需要从其他地方调度。
最最后,总体来说我们报接派响应速度还是非常优秀的,这一点在全世界来说都是值得夸耀的。陈这个18分钟算是个例,比较少见,但是并没有什么违纪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