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的遗骸

Relic,中文翻译作圣髑(du),特指基督教圣徒的身体残存物或遗物,也被称为圣骨、圣遗物。需要注意的是圣遗物必须和圣体区别开,后者特指基督耶稣的肉体和圣餐仪式中的面饼。

虽然在现代社会,这种略显猎奇的文化早已失去了在中世纪的热度,但是对现在人们依然有着巨大的贡献,那就是为各种故事和游戏提供永不枯竭的噱头。

-文字稿-

在各种小说、动漫、影视作品中,与耶稣基督直接相关的物品,一直都是长盛不衰的题材。比如真十字架、裹尸布、荆棘冠、圣枪、圣杯、圣钉、圣母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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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圣物和故事本身的真假暂且不论,在欧洲,所谓的圣遗物,Relic,或者叫做圣髑、圣骨却是真实存在的。圣徒的遗体以及与耶稣有关的物品,被称作一级圣遗物;圣徒经常使用的物品,被称作二级圣遗物;而接触过一级或二级圣遗物的物体可以称为三级圣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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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充满神秘色彩的物体,尤其是更加常见的圣徒遗物,曾经广泛被认为具有奇迹之力,并出乎我们意料地以某种顽强之姿延续至今。

比如著名的特蕾莎修女在死后,经过罗马教会的两次奇迹鉴定,快速晋升为圣徒。一块沾有她血液的布料被装饰起来,作为得到认证的圣遗物供信徒们瞻仰、敬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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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这种传统可追溯至公元二世纪,在当时一个重要的基督教文献中,已经记载了信徒们收集使徒和殉教者遗体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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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的基督教在罗马帝国还是地下宗教,其信徒常受到人身迫害。所以他们在城市之外建造隐秘的地下墓穴,开凿长长的通道,在墓龛里安葬殉教者。普通信徒也乐于安葬在殉教者周围,因为他们相信殉教者在复活日升入天堂之时,也能带动周围的人更加容易进入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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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在罗马地区就发掘出四十几处早期基督教墓窟,每一处都埋藏着数以千百计的信徒遗骸。

直到公元313年的米兰敕令,基督教转为合法宗教,早期的殉教者被封为圣徒,并且逐渐建立起一套圣徒的升级认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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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的遗骸也被从地下墓窟移至教堂的祭坛,因为圣徒是被上帝所喜爱的人,所以敬奉圣遗物就是赞美上帝,同时也让圣遗物成为向上帝祈祷的最佳中介(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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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在公元5世纪初的迦太基宗教会议上,首次规定教堂祭坛下应有殉教士的肉身或部分圣骨。公元787年的基督教第七次大公会议更规定,禁止修建没有圣遗物的教堂。从此,圣遗物正式成为基督教传统中重要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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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宗教氛围极其浓厚的中世纪,人们普遍认为圣遗物本身虽然没有魔力,但是上帝会通过圣徒的遗物行使神迹,比如治疗、驱魔、复活、赦免等等,就和圣徒本人还活着的时候一样。

通常的做法是把尸体的一部分制作成圣遗物,并用精致华丽的圣物箱来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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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匈牙利的开国君主圣伊什特万一世的圣右手,神学家圣托马斯·阿奎那的智慧的头颅以及书写著作的手臂,圣乔治屠龙的手臂,那不勒斯主保圣人圣雅纳略(Saint Januarius)的血瓶,等等。

当时的人们对这些神圣的遗骸充满了狂热,大量的朝圣者将自己的财产兑换成钱币,轻装简行前来祈求赎罪或是治疗。这在中世纪后期形成了所谓的神圣(朝圣)网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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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对死去的圣徒本人进行捐献,购买便携的三级圣物或是纪念品,这成为教堂或修道院极为重要的经费来源。一个受欢迎的圣遗物,其宗教、社会和经济价值无可估量。于是理所当然的,出现了繁荣的圣物盗窃和造假的灰色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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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转移圣物不能叫做窃,在他们的叙述中,常常是圣徒本人托梦要求带走自己的遗骸。在乔叟的《坎特伯雷故事集》里,赦罪僧的故事就讲述了圣物经济学背后的种种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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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这种狂热发展到某种程度,领主们甚至要派士兵保护年老、患病的知名修士,防止他们去世后遗体被哄抢一空。

一直到宗教改革,新教尤其反对天主教和东正教这种文化,乃至进入现代社会后不断祛魅的过程,才让圣遗物逐渐失去了过去的光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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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大众的狂热虽然从宗教圣人的骸骨上移开了,却并未消失,它们总是能够找到新的载体,制造出新的神圣遗骸,供人类发泄他们无处释放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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