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改革的两大红利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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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万众瞩目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终于由新华社授权发布。

决定共分为三大板块,由15个部分60条,300多项改革组成。

由于涉及的内容过广,政事堂今天就挑选3个最重要,改革力度最大的领域,跟大家分享一下对这一轮改革思路的思考。

这三个领域,就是去年新设立的三个超高规格委员会,围绕着金融、财税与科技进行改革。

财税方面,是本轮改革力度最大的,

我们可将决议逐条凝练,会发现,本轮改革的内核,是中央给地方放权:

1、清理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

2、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

3、授权地方在一定幅度内确定地方附加税适用税率。

4、合理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

5、适当下沉部分非税收入管理权限。

6、中央减少委托地方代行的中央财政事权。

简而言之,转移支付、专项债,这些过去中央严格审核的领域,都在放权给地方,并给与消费税、地方附加税、部分非税收入的自主管理权。

我们可以回顾过去一年,枫桥经验突然崛起,以及高层调研时,也强调各地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这些动作都是一脉相承的。

对于本轮的地方财权下放,历史上可借鉴的经验,大概是94年前后国企改制过程中的放权。

政事堂推测,为了调动主观能动性,地方主官的权力将迅速扩张,地区之间,也会像改制后的央企与国企差别之大。

科技方面,是本轮改革中第二重的领域,

我们将内容凝练后,会发现,本轮改革的核心,是中央给企业放权:

1、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个人支持基础研究。

2、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鼓励科技成果“后付费”模式给中小微企业使用。

3、财政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

4、建立专家实名推荐的非共识项目筛选机制。

5、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

6、科技人员成果转化上有更大自主权,

7、高校、科研院所收入分配改革,

8、允许国企科研人员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

这一轮改革意味科学家可以挣脱体制的束缚,只要有本事,可以直接变成企业家或者股东。

对于本轮科技改革,历史上可以借鉴的经验,大概是84年前后,科学院推动的下海和技术产权转让。

至于第三个重点的金融改革,想了想,就不写了,毕竟在文中篇幅不多,而且也不在C位上,都是在为其他领域服务,尤其是在给地方财税改革和科技改革打辅助。

一个比较直观的理解,就是上峰不希望这一轮24改革的红利被金融集团给吃了去。

文章的最后,聊一下红利的领域。

本轮24地方税改和科技改革,力度都是空前的,自然也会迸发出很多机会。

我们可以借鉴改革的历史,看当年改革过程中的受益者都在哪里。

94模式下,成功的企业家略偏营销领域,譬如宗庆后、王健林,董明珠,他们擅长盘活沉睡的国资,让资产迸发出惊人的活力,

84模式下,成功的企业家略偏科技领域,譬如王选、柳传志、任建新,他们擅长将科技推向市场,让科研产生巨大的市场化效益。

旧的企业家们已经落幕了,随着改革的推进,24模式的新一代企业家群体,即将出现,

可以预见,他们跟他们的前辈类似,都非常熟悉市场,也同样熟悉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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