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遭外资卖出106.84万股,刚被监管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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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同花顺iFinD显示,杉杉股份2024年7月4日,杉杉股份获外资卖出106.84万股,占流通盘0.06%。截至目前,陆股通持有杉杉股份3995.86万股,占流通股2.27%,累计持股成本26.6元,持股亏损71.09%。

杉杉股份最近5个交易日下跌15.49%,陆股通累计净买入81.78万股,占流通盘0.05%,区间平均买入价8.16元。

值得关注的是,6月27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日前,杉杉股份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以下简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2024〕31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股份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且未及时披露。二、部分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及时对外披露。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已明确取消前置程序,投资者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导致损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凡是在2022年8月12日至2024年4月25日之间买入,且在2024年4月25日收盘时继续持有杉杉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6月6日,杉杉股份发布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权益价格的公告。

杉杉股份于2024年6月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权益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5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2元(含税)。

上述权益分派于2024年6月6日发放。

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6日发放,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如下:P=P-V=27.55元/份-0.20元/份=27.35元/份。

杉杉股份称本次调整相关权益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天眼查显示,杉杉股份参与招投标项目27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24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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