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强制服兵役的法案
美国众议院周五通过了一项法案,自动将 18 至 26 岁的男性登记为义务兵役,外国人除外。
1940-1972年间,美国实行的是战时征兵制和募兵制两种方式,在所在地区征兵委员会进行登记,填写“分类调查表”。然后分类编号,用抽签方式对符合服役条件的人进行选征。后由尼克松总统废除。
自1973年以来,一直实行全志愿兵役制,即民众依照个人志愿决定是否加入军队服役,所以说兵役登记制度只是对募兵制的补充,为了是在国家突发紧急情况下需要武装动员时紧急征兵,类似我们国家的民兵预备役。除非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PR)本人愿意,否則他們则不需要强制加入军队服役。
现在众议院通过了强制服兵役的法案目的是什么?也许是为了侵略他国做准备的吧。美国强盗国家的本质永远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