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有人天真到以为抗战时美国对华援助是无偿的吗?

【本文由“EVA04”推荐,来自《“拜登首次向泽连斯基道歉”》评论区,标题为EVA04添加】

  • guan_16780295372251
  • 我很想请教一下,如果抗战时期美国不是无偿援助,而是以高利贷的形式卖很贵的武器给我们,你认为我们还要不要买,还要不要抗日呢?

1939年2月8日,中美双方代表签订《桐油借款合约》,美国进出口银行向中方贷款2500万美元,年息4.5厘,期限5年,而中方在这五年期间将向美国出口22万吨桐油,这就是中美历史上有名的“桐油贷款”。到了1940年的4月20日,国民政府在华盛顿与美方代表签订协议,以锡矿作抵押向美国贷款2000万美元,年息四厘,每半年付息一次,称之为“滇锡贷款”,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两笔贷款被美方指定为只能购买美国方面的农产品及工业品,不能用于军火武器的置办方面。

随后,国民政府继续以锡矿、钨砂等战略物资矿藏作担保,获得总计4500万美元的贷款,这种以资源作为担保获得贷款的方式,被国人称之为“易货偿债”。正是因为这些巨额贷款的签订,我国矿产出口总额开始向美国倾斜。根据记录,在1939年的时候,我国桐油、锡、钨以及其他矿产出口美国的仅占总额的0.4%,而1940年之后,以惊人的速度飙升到66%以上。单单是桐油一项1939年至1941年间总共1100.8万美元,绝大部分都到了美国人的手中。

在整个抗战期间,中方向美国的贷款总额6.2亿美元,占全部国际贷款的53.5%,实际动用6.062亿美元。对于这些债务,国民政府勒紧了裤带优先偿还,到了1947年的时候,桐油借款的2200万美元除了还清之外,还付息146.66万美元;华锡借款还本1205万美元,付息317.76万美元;钨砂借款还本2500万美元,付息380.82万美元;金属借款还本3268.88万美元,付息647.88万美元。

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后,通过租借法案,美国援华租借总额为15.48亿美元,当然了,即便有了共同的敌人,这些援助也并且是无偿提供给盟友的。安装《租借法》中规定,“给予美国的利益可用实物或财产支付偿还,或给予其他总统认为满意的任何直接或间接利益。”同时作为对美国施之援手的回报性补偿,中方还需为美国援华军人提供服务和食宿,当时在昆明、成都、桂林和重庆等美军基地的周围的招待所大大小小就有194处之多。

真的有有人天真到以为中国抗战时期美国给的援助是“无偿”的吗?不会真的有这么无知的人吧?不会吧不会吧?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