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赦扁」不成,烫手山芋却「卸」给赖清德
今日是「五二零」前的最后三日。由于明后天公共部门休息,因而今日也是蔡英文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正因为如此,此前就有蔡英文将于今日宣布「特赦陈水扁」之说。
但就正在陈水扁及其家人,以及「独派」团体和大多数民进党人「引颈以待」,并准备放鞭炮欢庆之时,蔡英文却迎头泼了一盘冷水。昨日晚间,当有记者询问是否有「特赦陈水扁」一事时,「总统府」发言人林聿禅正式回应说,相关程序都必须依法进行,并且也无此决定;「总统府」最关切的是,持续确保陈水扁获得妥善的健康照顾。
「无此决定」四个字,一锤定音。其实,此前在《镜周刊》独家报导蔡英文将会「特赦陈水扁」之时,林聿禅就已经回应说,蔡英文仍是希望确保陈水扁获得妥善的健康照顾,幷依照相关的法律规范办理,而并没有正面触及「赦扁」问题。
但既然与蔡英文关系密切的《镜周刊》有此报导,就显示此议题并非空穴来风。因而有分析说,过去八年来一直顶住「赦扁」压力,亦即并不同情陈水扁的贪贿犯罪事实,只是关心陈水扁「司法程序正义」的蔡英文,突然放风要在其卸任之前「特赦陈水扁」,是因为主张「赦扁」的赖清德,已经与不主张「赦扁」的蔡英文达成「暗盘交易」,可能是赖清德已经答应在「新政府」人事安排中,让「英系」人马留任。
但在许多「英系」人马都获得留任,至多是「转换玻璃门」,从「总统府」调到「国安会」等机构而已,为何蔡英文却是「反悔」呢?
昨晚,就在林聿禅代表蔡英文表态「赦扁无此决定」的同时,「总统府」的「放风机器」就向媒体吹风说,由于「行政院」昨日已经总辞,进入「看守阶段」,即使蔡英文命令「特赦」陈水扁,也无法完成后续程序。
表面上看,这个理由可以成立。因为按照《赦免法》第七条规定,「赦免证明之发给:经『总统』命令特赦、减刑或复权者,由主管部发给证明于受赦免人。」而按照过去惯例,作为主管部门的「法务部」在发给「特赦证明」前,必须由「行政院长」副署,再交由「法务部长」完成后续程序。在「行政院」总辞之后,陈建仁和蔡清祥确实是无法履行相关程序。
不过,也有人对此说法表达质疑,指出这种说法太牵强、太可笑、太法匠了。因为,一来今天陈建仁「内阁」虽然已经总辞,但在蔡英文尚未正式批准前,总辞仍未生效;二来「总统」权力行使不受周休二日影响,若真心「特赦」,时间还多的很。
于是,又有一个新的说法,认为问题是在于陈水扁自己。这除了是陈水扁拒绝大多数民众要其「认罪、认错、交出赃款」的要求,当局可能担心将会引发社会风暴之外,就是陈水扁的「要价」太高。当蔡英文派人与陈水扁接触时,明确表示将按《赦免法》的规定,只赦其刑,不免其罪;但陈水扁却对「无罪特赦」极为坚持,也对被扣的钱财处理方式有异见。双方来回交涉,都没共识,因而「谈崩」了。
不过,还有另一种说法,却可能才是导致「赦扁」「流产」的真正原因。退休「外交官」介文汲昨日在中天《卢秀芳辣晚报》节目中表示,「赦扁案」最后一刻被拿掉,他推测是因为美国明确反对。美国人对陈水扁深恶痛绝,认为陈水扁当年「玩」到美国人头上。美国正好给赖清德一个机会教育,跟美国人「玩花样」,下场就跟陈水扁一样。因为如果蔡英文、赖清德不想做,不会搞到后来那么多的新闻操作。最后一刻,只有一个就是外力,内部不会有什么争论,而且对方讲得很明,这件事立刻停止,蔡英文马上就知道了,美国也刚好竖一个威,给赖清德看,蔡英文也不要以为,要下台了就什么都来。
实际上,陈水扁在任内撕毁其对美国作出的「四不一没有」诺言,大搞「一边一国论」、「终止『国统会』运作」及「废止『国统纲领』」、「入联公投」等,让美国人极为气恼,称之为「麻烦制造者」。即使是在「扁案」中,美国也介入很深,司法部宣布没收陈水扁家族在美国的的两栋豪宅并将之进行司法拍卖,拍卖所得按照国际惯例一部分留在美国,一部分还给台湾当局。因而美国司法部认为,倘若台湾地区「赦扁」,就等于否定其针对「扁案」在美国部分的司法行为,甚至担心陈水扁籍此要求「赔偿」。赔钱还是小事,「推翻」司法裁决将严重损害美国的司法尊严及公信力。
其实,就连台湾当局的法务部门,也极为重视自己的司法尊严。因而从五月七日传出「特赦陈水扁」消息开始,「司法部」正副部长都多次表示「无所知悉」、「没有接到公文」。这既有可能是实事求是,更有可能是已经得悉蔡英文有「赦扁」之意并受命进行程序准备,但在蔡英文正式宣布「赦扁」之前,以此方式婉转表达反对「赦扁」的态度。
在「赦扁」议题再被提出并已经被「炒热」之后,蔡英文却「悬崖勒马」,就不啻是将这个「烫手山芋」传给赖清德,在客观上等于是扔给赖清德一块「西瓜皮」,让赖清德「跣低」。这对于有六成选民不支持,而且在「立法院」也是属于少数的赖清德来说,真是何其难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