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判了!拼多多赔这家公司500万,连续5天发声明消除影响
日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浙江省高院”)对菜鸟网络诉拼多多不正当竞争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拼多多上诉,维持一审法院判决,并赔偿菜鸟网络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500万元。
根据浙江省高院的《民事判决书(2023)浙民终1180号》(以下简称判决书),拼多多一方还须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实施的对“菜鸟”“菜鸟驿站”标识的涉案混淆行为,以及实施的对“菜鸟驿站”末端物流系统的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在拼多多官网首页中的“多多买菜”电商平台上,连续五日刊登声明为菜鸟网络等公司消除影响。
菜鸟网络诉拼多多不正当竞争一案,始自2022年初。彼时有媒体报道称,拼多多旗下的社区团购多多买菜正在试运营代收业务。其宣传海报还显示多多买菜代收点服务系统已与邮政、中通、韵达、圆通等快递公司实现系统打通,并推出大额补贴吸引代收点入驻,包括入驻站点可以享受站点增收、退货寄件线上引流等多重权益。
这种挖“流量墙角”的行为,立即引起了菜鸟网络的警觉,要求禁止驿站接入拼多多旗下多多买菜等第三方代收服务系统。
法院审理认为,菜鸟网络及相关公司主张的竞争性财产权益为菜鸟系统,是物流业务的末端系统,为快递包裹从“快递公司” 到消费者“最后一公里”提供解决方案。快递末端网点作为末端物流企业业务流程中的关键资源,是末端物流产业经营者的核心竞争力所在。
法院审理查明,拼多多电商平台向消费者提供的“自提点”名称、图示中出现“菜鸟”“菜鸟驿站”的标识,在网页版“拼多多快递代收”以及“拼多多门店端”APP中所用的门店名称中、在“拼多多”门店交接单中均有使用了“菜鸟驿站”“菜鸟”标识。
根据判决书,法院审理意见认定,拼多多推广“多多买菜末端系统”时,依附菜鸟系统已经发展成熟的末端门店资源,降低其运营成本,来获取市场交易机会并获取市场竞争优势,该悄然进驻、静默不宣的方式还无偿利用了菜鸟为末端门店投入的广告宣传成本,属于不正当地利用他人市场成果,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
法院审理认为,拼多多的部分行为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的混淆行为,该行为事实上不当增强了其竞争优势,并造成了菜鸟网络的竞争优势受损。
法院还认定,拼多多悄然侵入“菜鸟驿站”加盟体系的不当竞争行为,会割裂末端网点内包括纠纷处置等原本完整的服务,消费者对服务提供者的感知被拼多多切断,服务质量评价与反馈均无法有效在菜鸟驿站与消费者之间有效传递。
浙江省高院终审宣布,驳回拼多多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判决。
根据公开资料,菜鸟由阿里巴巴集团及其他合作伙伴于2013年创立。据阿里阿里2024财年三季度财报显示,2023年第四季度,菜鸟实现营收284.76亿元,同比增长24%,已经连续三个季度实现盈利。而对于外界一直关注的其上市问题,3月26日,阿里发布公告,决定撤回菜鸟此前的上市申请。
而据3月20日拼多多发布的2023年四季度及全年业绩报告,2023年第四季度,拼多多实现营收889亿元,同比增长123%。净利润233亿元,同比增长146%。2023年全年,拼多多营收为2476亿元,同比增长90%;净利润600亿元,同比增长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