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底层农民的苦难真的是罄竹难书
【本文由“sywyang”推荐,来自《地主的土地,都是“勤劳节俭”换来的吗?》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答你还困
“遇到困难或灾害时,农民被迫低价将自家土地售卖给地主家,所以地主看似是买,实则是抢夺、吞并”。
市场经济推行四十多年了,还这样看待合同交易,让人有些不可思议。举两个例子:
1、甲2000年以每平1千元购入一套房产,2020年以每平5万元的市场均价卖给乙,乙能否提出道德甚至法律质疑:你凭什么使用20年了还要用这套旧房子赚我50倍的收益?甲这样做缺德吗?违法吗?
2、甲以自家房屋为抵押,向银行贷款五百万投资做生意。多种原因导致投资失败,还不起贷款,银行依据合同将这套房屋拍卖用于偿还贷款。银行这样做缺德吗?违法吗?
以前老话说买卖在当下。现在专业术语叫供需关系决定商品价格。如果这个价格已经畸形,调节价格那是政府的责任,而非某个人的责任。
解放前农村的借贷都是高利贷,贫农和中农在家里遇到饥荒和疾病时,不得不向地主富农举债,利滚利的高利贷,一年就翻一个跟头,最后不造反就只有家破人亡,死路一条。农民在青黄不接的时节向地主借一斗粮食,到秋天收获季节须还两斗。
高利贷对农民的盘剥之狠,是现在的大多数人无法想象的。这似乎是你所谓的一种交易,但这种趁人之危的交易却能够要了最底层阶级的命。它的罪恶性远超如今的套路贷,现今的套路贷还有法律作下线帮你(法律规定:年息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即使这样,倾家荡产者众),解放前的高利贷却真的如你所说”合法“(这种合法其实是无法无天),穷苦人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开国上将李志民(中国人民志愿军最后一任政委)在回忆录里说,他父母兄弟姐妹一家九口人,活到解放后的只有两人。解放前底层农民的苦难真的是罄竹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