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常识:主张“交给市场”,逻辑上就是要取消市场

        现在说市场经济,一些人动不动就说“交给市场”。这是不明白市场是什么的表现。

        市场是什么?

        市场只是存在于经济社会中的一种交易关系。是人们从财富目的出发,按照边际效用原理,以价格为指向,进行资源配置,从而发生交易关系的场所。

        也就是说,市场只不过是交易各方行为的结果。不存在没有交易方的市场。

        如果市场各有关方都不在交易场所有所作为——买卖与管理,市场是不存在的。

        也就是说,市场必然是有关方面作用下的产物。

        任何一方想要获得财富,都必须干预市场。

        感觉价格便宜了,就得买入;

        感觉价格过高了,就得卖出。

        买入的结果,是导致价格停止下降乃至于转为上升;

        卖出的结果,是导致价格停止上升乃至于转为下降。

        如果有关各方都不介入市场,也就是没有买与卖,市场是什么?

        人们什么也不做,市场什么也不是,你把什么交给什么?

        有人会说,说“交给市场”,是指政府不要干预市场,不是要其他交易各方不参与市场的交易活动。

        这还是不明白什么是市场的表现。        

        市场是由企业、居民与政府相互间的交易行为构成的。

        企业、居民和政府各自有各自的财富要求,需要在市场上实现。

        同样,他们也只有在市场上推出被市场认可的资源,才能够获得他们需要的财富。

        企业与居民与市场的关系这里不用说了。政府是市场秩序的维护者。为了维护市场,也必须有可以支配的资源。

        而政府对于市场秩序的维护,以及对于市场规则的制定与修改,就是向市场推出的资源。          

        本质上, 政府的收入也是通过市场交易获得的。

        如果政府推出的资源不被市场认可,政府的收入就会减少。这和企业与居民向市场出售资源,然后获得自己需要的资源,本质上是一样的。

        而且,市场对于政府能够推出的资源的需求,比对于每一个个别企业与居民所能够推出的资源的需求,是更为不可或缺的。因此,政府参与市场财富的分割,其实比任何个别企业与居民更有理由。

        既然政府的职能是市场所必须的,政府的收入也是与市场状况紧密相关的,而市场状况的好坏,又与政府推出的资源与市场的需要相符合的程度完全一致,那么逻辑上就必须承认:

        政府的行为——做或者不做什么事,就是市场环境的必然构成内容。就像企业与居民向市场推出的资源的质量与数量,与市场的需要相符合的程度,决定了市场状况的好坏一样。

        既然政府的行为,就是市场环境的必然构成内容,那么,掌握与顺应市场规律,当然也就应该包括了对于政府行为的预测在内。

        同样的原因,我们就没有理由反对政府干预市场,只应该讨论政府应该如何适应市场,做出符合市场需要的行为,以实现市场各方共同的利益增长。

        静态地说,市场就是一个价格现象。

        我们日常说市场如何了,其实就是从市场的价格表现是否如意进行判断的。

        价格如我们的意,就说市场很好;

        价格不如我们的意,就会说市场不好。

        这里且不说,价格除了买卖双方的行为以外,还与政府对市场环境的管理密不可分——假如市场非法行为盛行,交易情况是不会好的——就说价格的形成,也是需要政府的干预才能相对合理的。

        因为,价格是被市场上的强势主体操纵着的! 如果没有政府的介入干涉,普通居民就会成为市场资本任意鱼肉的对象!       

      “市场是公平的”,估计所有主张市场经济的人们都认可这个判断。

        我也主张市场经济。却不认为市场是公平的。

        之所以主张市场经济,只因为它是人类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实行的一种社会再生产的形态。就像人类在不同生产力水平阶段,不得不分别实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时期的社会再生产形态一样。

        应该说,原始社会的社会再生产形态是公平的:所有有劳动能力的人都参与资源生产,所有资源平均分配给每一个社会成员。每个人都有同样的资源消费权利。

        只不过这样的社会再生产形态,不利于人类在资源稀缺环境下,将从动物界带来的本能,转化成创造资源的积极进取性,也就不利于生产力的更快速进步,不利于人类社会的尽快进入文明。

        要将人类从动物界带来的本能转化为发展社会再生产所需要的积极进取行为,就必须用财富激励机制,激发人们的创造动力。于是市场与自由交易要求就应运而生了。

        当然,这必须是以生产力进步到了一定程度,人类生产的资源在满足了最基本生存需要以后,还能有所剩余作为积累为前提。否则,任何一个部落都不会允许个人占有资源。

        如果说,没有政府干预下的市场与自由交易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充要条件,那么,把这个唯一的条件当作公平现象,也没话可说。

        可是事实上,市场与自由交易并不是经济发展的充要条件。而且,它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崩溃的根本原因。

        市场是什么?是人们为了实现财富目的而进行资源交易的场合。

        主张“市场经济”的人们以为,市场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地方。他们有意无意地以为,世界上的每个人平等地都有可交换的资源。

        而事实上,世界上的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并不平等。有的人就没有被市场认可的资源。而这部分人是不可能得到市场承认的。也就是说,首先,这部分人是没有自由交易的权力的。

        市场控们把自由交易当做市场经济的灵魂。

        其实他们不知道,自由交易不是市场经济的特有现象,而是一般经济形态就具有的本质属性。

        市场经济的特性,不是自由交易,而是用开拓新市场的手段,满足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它产生于西方殖民主义时期。之前的经济形态固然也都是以市场为核心,却没有被定义为市场经济。

        1、自由交易是对于市场的被动适应,是从人类进入经济社会以来就存在的现象。把它当做市场经济的灵魂,就是混淆了一般经济形态与市场经济形态的区别。

        这个现象在经济理论界很普遍。不但市场控们犯这个错误,非市场控的学者们也犯这个错误。比如林毅夫就说中国古代的商品经济形态也是市场经济。

        他们不知道市场经济是现代生产力的结果,是在工业社会中才会出现的,为了满足生产力发展的需要,主动开拓市场以实现财富快速增长的经济形态。

        2、自由交易其实未必自由。

        上面说过了,没有被市场认可的资源的人,是不会被市场认可为交易方的。

        就是有交易资源的人,由于客观背景和主观能力的不同,在市场上的交易自由度也大不一样。

        主观能力强、资源占有率高的人,在交易活动中的自由度就高,就占据主动地位;反之就低,就被动。

        于是有的人可以通过交易获得财富,有的人参与交易的结果是财富的减少。

        因为自由的本质不在于选择,而在于能力。不能把在忍受饥饿等死与干苦力活之间的选择,与在买房还是买车之间选择的人同样看做是自由的。所以说,自由交易其实未必自由。

        3、自由交易的结果未必公平。

        市场是一个竞争的场所。竞争的结果必然是少数人获胜。

        自由交易的结果,必然会出现大多数人在客观背景与主观能力较差的情况下,出现财富消失的现象。而少数客观背景与主管能力较强的人们,会获得更多的财富。

        社会的贫富差距因此会产生,并日益加剧。如果说这就是公平,毋宁说丛林法则最公平。

        4、仅仅靠自由交易不能实现经济富强。

        上面说了,自由交易的结果未必公平。也就是说,自由交易的结果未必会导致弱者的富裕。市场是竞争的场所。

        要获取胜利必须以自身的强大为条件。经济强大的基础是生产力的发达。而生产力的进步不是只靠自由交易就可以的。

        自由交易可以让你获得你想要而缺乏的资源。而如何利用这些资源实现生产力的进步,才是自我强大的根本。

        仅靠自由交易,也许在一定时期里可以让你富裕,但是没有强大生产力作为基础,一旦经济危机,你就会迅速崩溃。

        比如阿根廷曾经通过自由交易发挥自身的自然资源优势,成为世界最富裕国家之一,却因为没有利用当时的财富建立起必须的工业体系。如今成为第三世界国家。

        5、自由交易的结果必然导致经济危机。

        财富的实现要靠市场的有效需求。有效需求必须有财富为支撑。

        经济活动其实就是追求财富的计划行为。

        经济实力越小的经济体,他的眼光就必然越短视、计划能力就越弱。

        不发达国家的企业一般都是弱小的,不可能像实力强大的国际垄断资本集团那样有长远目光和计划,因此在与国际垄断资本集团竞争中必然处于下风。

        当财富通过自由交易,集中于少数人与少数经济体手中,大多数人的消费需求就会因为缺少财富的支撑,而成为没有购买力的、市场不认可的需求。

        而少数富人虽然有大量的财富支撑,却因为必要消费有限,不会因为拥有财富而增加消费。

        这就是边际消费倾向下降的原因。它导致市场有效需求不足、生产能力过剩、资产价格下跌、经济危机爆发。

        市场价格就是市场各方自由交易的结果。因为市场是被客观背景与主观能力强的主体支配着的,在这样环境下自由交易形成的价格,自然也就是被强者支配下的产物。

        于是我们可以明白,为什么西方经济理论中要把政府排除在市场行为者行列之外了:

        因为政府比资本集团具有更强的客观背景与主观能力,会对资本支配市场的行为加以必要的控制。         而没有政府对资本的必要约束的市场,就会是民众被资本任意鱼肉的场所。

        逻辑很简单:相对于资本集团,民众当然是市场上弱势的一方,处于被支配地位。        

        有人会说了,西方国家政府历史上就曾经不干预市场,可以证明政府与市场是可以分开的。

        确实,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时期,西方国家的政府确实曾经不干预国内市场。

        但是不要忘记了,那个时期,同时也是殖民主义时期,是西方国家政府用对外暴力征服殖民地,从而扩大海外市场的方式,向本国市场各方推出海外市场资源。

        也就是说,那个时期的西方国家政府,同样的在干预市场,不过形式与今天不同而已。

        当世界市场已经分割完毕,西方国家不再能够通过殖民战争,来向本国企业与居民提供新的海外市场资源,又一时还不能放弃原来的治理模式的环境下,西方市场经济就濒临崩溃了。

        面对新的形势,西方列强首先用一战毁灭了一部分生产力;

        接下来用大萧条进一步毁灭生产力;

        然后,再用二战接着完成治理模式转变前的市场供求平衡过程。最后终于实现了市场治理模式的转变。也就是人们说的“政府干预市场”。其实不过是政府改变了向市场推出的资源的内容而已。

        假如说,今天世界列强还可以通过对海外发动殖民战争,对本国的企业与居民推出新的海外市场资源,这些国家的政府仍然不会对本国的国内市场进行干预。

        一方面,新的海外市场可以缓解生产过剩的压力,没有必要对国内市场进行干预;

        另一方面,政府从市场上获得的的资源有限,既然要尽量用于对外扩张战争,也就没有能力对国内市场推出符合市场需要的资源。也就没能力干预国内市场。

        明白了政府就是市场必然的参与主体、政府的行为就是市场环境的必然构成内容,这个逻辑与历史事实,就该明白,不存在政府是否应该干预市场的问题。

        应该讨论的问题是,如何适应市场——包括政府自身在内——各方的需要,推出有利于市场各方利益共同增加的资源。

        于是,价格就应该是包括了政府的必要行为在内的市场交易的结果。

        所以,从不要政府干预的立场出发,说“交给市场”的话,如果不是故意忽悠,逻辑上就是要取消市场与经济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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