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哲学的方法之一——中庸之道

中庸之道,是中国传统哲学方法。中国传统哲学倾向于价值哲学,比如儒学,教人道德修养,教人为人处世方法,教人正确的价值选择。中庸之道,正是儒学的核心思想,属于价值哲学范畴。

中庸之道的“”字,本义是射箭中靶的“中”(读第四声),箭超出箭靶为“”,箭达不到箭靶为“不及”,箭正中靶心,为“中”;中庸之道的“庸”字,古时候通“用”,常用的意思;中庸之道从字面上可理解为“中正常用之道”,或理解为“实现目标的常用的方法”。“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就有中庸之道的意思。

中庸之道的“中”,现在被误读成第一声的“中”,即中间的中,因此,也造成了理解的偏差。虽然中庸之道的中,兼有“箭射正中间才算”的两层意思,但我们不能将中庸之道的“中”理解成单一的中间,不能将中庸之道理解成“折中主义”,理解成“和稀泥”。如果这样理解,便是偏离了中庸之道的本义。中庸之道的本义是“过”与“不及”都不可取,“切中要害”(射中靶心)才是目的。中庸之道就是要争取做正确的事,做正确的选择。虽然折中主义也是一种处理问题的方法,但折中主义有“和稀泥”的成分。中庸之道与折中主义是有区别的,中庸之道,首先考虑的是如何将箭射中靶心,如何发现问题的焦点,如何让双方搭成共识,如何实现目标,其次才是做“和事佬”。而折中主义的“和稀泥”很难有共识,如果有,也很勉强。

中庸之道可以概括为四句话:“过犹不及,允执其中,和而不同,所贵者权”(庞中甲)。“过犹不及,允执其中”是中庸之道的本义,提醒人们不要“过”与“不及”,要平衡“两端”,执其“中”,才能射中靶心,才能达中致和,这句话可以理解成射箭的正确姿势和方法;“和而不同,所贵者权”是引申义,提醒人们为人处事不要走极端,要以和为贵。以和为贵不是“和稀泥”,以和为贵的正确选择是“和而不同”。和与同是近义词,但有区别:和是和谐,是实质统一,同是表面相同,和不求表面相同,不求违心附和,而是寻求搭成共识,和谐相处。和而不同,和是从不同中来,没有不同,没有不同意见的充分表达,就不会有好的意见的集中,就不会有共识。没有共识,就不会有和谐。和而不同,前提是求同存异,求同尊异。异就是不同意见,不能抹去不同意见,需要保留不同意见,需要尊重不同意见。不同意见是智慧的源泉,也是和的前提条件。和是统一之美,不同是个性之美;和是美美与共,不同是各美其美。和而不同,相辅相成。和而不同是中庸之道的目标,“所贵者权”是实现中庸之道目标的手段。所贵者权的权,是权衡,是变通,要求一切从实际出发,思想不要僵化,意识不能固化,权衡利弊,懂得变通,才能实现“和而不同”。

和而不同”是中庸之道的灵魂。

中庸之道,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处世哲学,是我们处理日常事务,处理人际关系,处理多边关系,优化抉择的方法。

 

(摘自笔者《通俗哲学》4.3.2中庸之道,笔者将借风闻社区的平台陆续推介《通俗哲学》,与爱好哲学的朋友分享我的哲学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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