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收到《刑事判决书》,正被证监会调查面临股民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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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月19日,未名医药发布关于收到《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针对杭州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强新”)入股公司全资子公司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未名”)事项,公司已于2022年8月17日向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报案。

经依法审理,潘爱华、罗德顺利用职务便利,与李鹏飞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均构成职务侵占罪;潘爱华、罗德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公诉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潘爱华、李鹏飞、罗德顺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判决追缴杭州强新非法占有的厦门未名34%股权,返还被害单位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潘爱华对厦门未名承担返还人民币1275万元的责任。

未名医药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关注的是,11月23日晚间,未名医药发布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未名医药于2023年11月21日收到告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2022年8月8日收盘时持有未名医药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未名医药共对外投资了10家企业,参与招投标项目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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