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上不允许站立乘车?以前有案例

【本文来自《长沙一公交车不允许站立乘车引争议,回应:为了安全》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戒不鋽☆
  • 长久以来、别的地方,实践证明并没有太大的安全问题,长沙公交为何无事生非?除非“每一个奇葩的规定背后都有一个荒唐的案件”,我猜是不是有站立乘车摔跤受伤的人来死乞白赖讹诈公交公司了?

以前有案列。

吴火旺(化名)是南充市的一名公交车司机。他每天靠着自己的驾驶技术勉强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他对待工作非常认真,从不违反交通规则。但有一天,他在开车时遇到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来源: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

交警上了他的车,把乘客放进车里,然后告诉他超载了。交警称,他的车载客量为16人,但车内实际载客24人,比预计的乘客人数多出20%,因此对他处以最高1900元、12人的罚款。积分被扣除。

吴火旺认为这是不合理的。他说他的巴士有供乘客站立的空间,并且有 10 个拉环可供乘客抓住。这些是公交车上的标准装备。怎么才能算超载呢?

他试图与交警沟通,但交警不听他的解释,只给了他一张罚单,并要求他在15天内到交警大队处理此事。

事态发展:司机上诉被驳回,驾照被吊销,失业

吴火旺不愿意接受这样的惩罚。他觉得自己并没有违法,这样的罚款对他来说太重了。他每个月的工资只有几千元,还要养家糊口。

更重要的是,他的驾照被扣了12分,这意味着他的驾照将被吊销,他将失去工作。他赶紧前往交警大队,希望投诉。

但交警大队有人告诉他,他的处罚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即“公路客运车辆载客量超过额定载客量的,处200元至500元罚款”。超过载客量20%或违反规定的,对货运承运人处500元—2000元罚款。

交警大队表示,他们的处罚是依法进行的,没有任何问题。他们还表示,他的驾照已被依法吊销,他不能再开车。

上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交警的上诉理由成立。公交车有无拉环并不是判断是否有乘客站立区域的标准。公交车还必须按照核定的载客人数载客,不得超载。

因此,二审法院驳回了吴火旺的诉讼请求,维持了交警对吴火旺的处罚。

吴火旺对二审法院的判决非常失望。他觉得自己没有受到公平对待。他认为自己没有超载,交警的处罚不合理。交警没收了他的驾驶执照和工作。

他无奈上诉,也无奈接受结果。对此他无言以对。他不明白为什么公交车上说人满为患。这些拉环是装饰性的吗?他也不明白为什么交警可以随意改变处罚依据,法院却拒绝给他伸张正义。他觉得自己的智力被侵犯了,他的权利也被侵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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