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谓言之不预”在历史上出现过多少次?

中美贸易冲突愈演愈烈,新华社微博放出沉寂数十年的大杀器——“勿谓言之不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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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最早可见于康熙41年(1702年)上谕《训饬士子文》:“……勿谓朕言之不预也,尔多士尚敬聼之哉。”

如今是中国外交辞令,也是最严重的外交警告,只有人民日报和新华社这两大官媒有资格发布。翻译过来就是事后别后悔,别说没跟你事先警告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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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官媒用过几次,都在什么场合用过这句话?

以下摘自微信公众号“政事堂Plus”(作者 顾子明)

历史上,新中国通过人民日报和新华社,一共使用了五次这句话。

而每次我国官方放出这句话的时候,也代表着我方已完成备战,手握杀手锏,敢于对他国进行最后通牒并完成一击必杀。

第一次,是1949年1月28日的新华社广播,毛泽东以中共发言人身份,发表关于对国民党的最后通牒。“倘有逃逸情事,必以纵匪论处,决不姑宽,勿谓言之不预。”命令国民党反动政府逮捕蒋介石等内战罪犯。

两个月后,渡江战役启动,百万雄师渡大江,第三个月,南京解放,蒋家王朝覆灭。

第二次,是1962年9月22日的《人民日报》,头版发表了《是可忍,孰不可忍》社论,结尾处:“局势是险恶的,后果是严重的,我们要正告印度当局,勿谓言之不预也。”警告印度尼赫鲁政府,立即从边境撤军,否则中方将使用武力。

两个月后,我驻边部队奉命自卫反击,第三个月,中国全歼入侵印军,结束了中印边境冲突,以第三世界领袖自居的尼赫鲁随后郁郁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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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1962年9月22日头版

第三次,是1967年7月3日,新华社发表通讯,指出“就苏联驻华商务代表处人员在我国非法进行窃取情报的活动我国外交部向苏修提出强烈抗议”,文章结尾处更是点明“勿谓言之不预也”。

经过两年准备充分的沈阳军区实施“珍宝岛反击战”,一个月后,我军夺回珍宝岛。

第四次,是1978年12月25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我们的忍耐是有限度的》:“我们要严正警告越南当局,如果你们仗恃有苏联的支持,得寸进尺,继续恣意妄为,必将受到应得的惩罚。我们把话说在前面,勿谓言之不预。”

两个月后,中央军委下达《中越边境自卫还击作战命令》,2月17日拂晓发起对越自卫还击作战。第三个月,我军完成自卫反击作战任务,全军撤回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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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1978年12月25日第三版

此后,进入韬光养晦阶段的我国,再也没有“撂狠话”.......

如果回顾历史,我们就会知道,中国权威媒体只要发出了“勿谓言之不预”,就意味着必然已经筹备万全,做好了开战的充分准备。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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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虎扑网友统计人民日报1946年5月31日建刊至2018年4月9日,

“勿谓言之不预“共出现总计29次,其中属于引用别人文章等的有7次,针对国内不法分子警告的有5次,针对缅甸有4次,针对印度有3次……(具体戳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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