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升最低工资是多种因素平衡协调的成果
澳门特区立法会上周三的全体会议细则性讨论和通过多个法案,其中一个是《雇员的最低工资》法案。法案建议最低工资金额,由现时的每小时三十二元调升至三十四,因而按日薪计二百七十二元、按周薪计一千六百三十二元、按月薪计七千零七十二元,以及按实际生产结果计算报酬时,以当月的基本报酬除以当月实际工作的时数,平均每小时为三四十元。该调整额从二零二四年一月一日起生效。估计将有二万一千多名雇员受惠。
该法案获得顺利通过,是得益于多种因素。在客观因素方面,在三年疫情基本结束后,澳门经济和旅游业正在逐步复苏,根据澳门大学澳门研究中心和经济学系发表的宏观经济预测,预计今年本澳实质经济增长四成七,行政长官贺一诚也预计明年赌收预测约二千亿元,反映本澳经济复苏进展理想,澳门工商各业营运将大有改善,因而是因时度势,适度调升最低工资标准,以与通货膨胀的速率取得平衡。
在主观因素方面,则有两大主线。其一是劳资双方的协调,其二是私人劳动市场与公职人员薪资水平的平衡。在前者,按照第5/2020号法律《雇员的最低工资》规定,雇员的最低工资金额须于该法律生效后每两年检讨一次。但在该法律通过及生效后,适逢新冠肺炎疫情袭击澳门,不要说是调整最低工资,就是一些行业的雇员能否保住工作,也成为问题,实际上就有不少雇员是处于「停薪留职」或开工不足的状态,因而虽然按照该法律规定,在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就应该调整,但毕竟当时疫情仍然猖獗,因而不具备付诸立法的条件。现在疫情过后经济复苏,终于具有检讨及修法的条件,其实也没有「逾期」多少,是属于可以接受的范畴。而李伟农司长在向立法会引介该法案时,还特别强调在明年内进行一次检讨,并可按经济发展情况调整有关金额。这在一定程度上等于是「弥补」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一日未能调整的「损失」。而今次调整与李伟农司长逾期的明年再次调整,正好就是在广义上,四年内进行两次调整,完全符合法律「每两年检讨一次」要求。这也正是特区政府依法行政,及对雇员利益怀有诚意的具体表现。
而在今年七月间社会协调常设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议程包括检讨最低工资,讨论的结果是,建议调升最低工资金额,拟从现时的每小时三十二元调至三十四至三十六元。而现在立法会细则性通过的法案,是根据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请法案所建议的时薪调整至三十四元,虽然符合「三十四至三十六元」的区间,但却是「最低标准」。虽然在细则性讨论的过程中,劳方曾经在这个问题上提出自己的利益要求。但经过立法会代表劳资双方利益的议员昀衡各方利益,及结合市场实际,还有李伟农司长预期明年还有再次调整的前景空间,因而是以最低的三十四元收官。这是另一种意涵的「最低」标准。
于后者而言,立法会在同一天的全体会议细则性讨论和通过的《二零二四年财政年度财政预算案》,除了是「主旨」的财政预算之外,还继续推行五项惠民措施,包括现金分享计划、医疗补贴计划、住宅单位电费补贴计划、持续进修发展计划及向澳门居民退回二零二二年度职业税百分之六十,上限为一万四千元,并增加教学人员及社服人员津贴或资助等之外,还决定公务员自明年元旦起加薪,每一薪俸点由现时九十一元调升至九十四元,调升幅度约百分之三点三。
就此而言,这就在客观上,适度有节地达成了私人劳动市场与公职人员薪资水平的平衡。否则,公务员加薪,私人劳动市场的最低工资标准仍然维持不变,可能会引发某种「不平衡」心理,导致社会不安。其实,公务员也已在疫情中「冻薪」了四年,在各业经济开始复苏后,也应该「解冻」了。但毕竟,澳门公务员的薪酬标准,从二零零四年的每一薪俸点的五十元,历经二十年的十三次加薪,增加百分之八十八,而与此同时,澳门整体劳动市场的收入中位数,从五千一百六十七元增至一万八千元,增幅为百分之二百四十八。两者相比,似乎是被视为「铁饭碗」的公务员有所「输蚀」,因而能够被某些「别有用心」者挑起两者之间的矛盾的空间极小。不过,从周边一些地区的公务员正在面临「减薪」的情况相比,澳门公务员此次能够加薪,是幸运的,凸显了「一国两制」的优势。
其实,即使是以私人劳动市场而言,根据 WageIndicator.org 的数据以及综合媒体报导,澳门的最低工资时薪位于较中间位置。目前,最低工资时薪最高的国家为澳洲,为约事实点四四美元(约一百一十六点七五澳门元);其次是卢森堡,为十四点三二美元(约一百一十五点七五澳门元)。在亚洲方面,普遍排在中间,如韩国为七点二七美元(五十八点七八澳门元),日本为七点五六美元(六十一点一澳门元),中国台湾为五点四九美元(四十四点四一澳门元)。中国香港法定最低工资金额定于时薪四十港元。但由于澳门的生活消费水平比上述国家和地区为低,因而三十四元的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算是「阿驼行路——中中地」。但有国际机构评估,澳门的人均购买力平价(PPP)高居世界第二。
最低工资制度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制度是国家或地区层面以法律形式干预工资分配幷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制度,也是政府调节经济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和工具。最低工资一般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最低工资制度最早诞生于十九世纪末期的新西兰和澳大利亚。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至二零二零年全世界所有发达国家以及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都已施行最低工资制度或类似规定。
中国内地借鉴国际经验,于一九九三年开始引入最低工资制度幷以地方政府主导为主,直至二零零四年十一月西藏自治区正式施行最低工资相关规定后,中国内地三十一个省市自治区均已全面推行最低工资制度。中国台湾地区虽然早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就已有最低工资相关规定,但直到一九八七年其「劳委会」成立后才得以正式认真执行。中国香港地区首个《最低工资条例》于二零一一年五月一日生效,幷正式施行首个法定最低工资标准。中国澳门地区首部最低工资法案《物业管理业务的清洁及保安雇员的最低工资》也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正式生效,并于二零二零年通过及颁布《雇员的最低工资》法案。至此我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均已全面施行最低工资相关规定。也就是说,香港和澳门都是在回归后才建立最低工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