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事实也叫黑吗? ”这句话逻辑是否正确?

网友提问:

经常能看到有些人说这句话,但是我觉得这句话逻辑有问题,我认为“黑”的意思不是造谣,而是抹黑某事物的形象,把某个人或团体曾经做错的事,或者缺点单独拎出来,大肆宣传,这完全符合“抹黑形象”这一点,所以这就是黑,和它是不是事实没关系,各位觉得呢?

我的回答:

看一看这个问题下的大多数高赞回答,怎么感觉现在很多人连基本的阅读理解能力都没有了?题主在这里问的并不是通过话术选择来实现“似真实假”或者“似假实真”的效果,而是说将某些真实存在的负面信息如实叙述,是否可以算作是对一个人、一个团体等的“黑”。

对于这个问题,可以用传播学者李普曼的“拟态环境”理论来解释。简而言之,我们对于世界的认知都是通过各种各样不同的信息所构建的,这里面充满着人为干预的痕迹。

每个人的时间总是有限的,那么你接受到什么样的信息以及各种信息占据什么样的比例,就会造成不同的“拟态环境”,从而让人对世界的认知产生差异化的影响。

比如,一个人做了九件坏事和九件好事,那么你把九件坏事单摘出来一件一件说,然后把九件好事放在一起囫囵着说,和反过来把好事一件一件说,再把坏事囫囵着说,产生的结果是完全不同的。甚至,有的时候都不用调整比例,只要改变叙述的顺序,也都可以产生不一样的结果。就像下面这两句话:

张三这个人吧,脾气不是很好,经常顶撞领导,但是能力非常出众,单位离不了他。

张三这个人吧,能力非常出众,单位离不了他,但是他脾气非常差,动不动就顶撞领导。

不过,就信息传播的模式来说,绝大多数时候,媒体对一个人、一件事的传播都是就事论事,也就是发生了什么事就说什么事,而不会在说每一件事的时候都对整个人做全面盘点。这样一来,此人如果做的是好事,那么大家对他的印象就是一个好人,反之亦然。

正因为如此,所以在媒介公关中,最重要的原则就是及时性原则,也就是一定要在事件出现的第一时间予以回复。在互联网时代,大众的精力十分有限,对一件事情的热度最多也就能保持几天时间。只要能在第一时间占据大众的认知,那么即便后面有各种逆转信息,也已经获得不了相应的关注,自然也就给时间定性了。

之前半佛在讲为什么企业公关人难做的时候,曾经见过一个立场差异,即公关人关注的点是企业的舆论,而老板关注的则是事件本身。现实中,经常出现企业没做错什么(比如在产品中合规合法使用添加剂),但大众或者其他品牌对此发起攻击,认为企业是“科技与狠活”。这个事件,公关人想的是怎样在维护品牌形象的前提下尽量迅速平息舆论,但老板可能会觉得特别委屈,觉得这就是对产品的抹黑,会否定公关部门的提议,选择跟大众舆论“硬刚”。这样一来,留给大众的印象,就是这个品牌的东西不仅有“科技与狠活”,而且老板还特别不要脸。

基于“拟态环境”的特点,刻意在一定时间内将负面信息进行“饱和式覆盖”毫无疑问是一种抹黑。无论如何强调这个信息的真实性,它都在实际上达到了让大众对对象进行负面认知的效果。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在新闻报道的规范中,一直有“平衡报道”的规范要求,即要求对信息进行全面和客观呈现。这样,即便大众接受到的只是单一的信息,也能够从这一个信息中对事件有相对平衡和客观的认识。

但是,在自媒体时代,这个几乎已经不可能实现。一方面,普通人也具备了传播信息的能力,且这些信息是可以不经过任何专业审核、编辑而发布的;另一方面,在流量时代下,即便是专业媒介也在放低专业要求,用大众更能接受的方式去传播信息——比如我之前讲过的,现在很多新闻自媒体会给新闻加BGM,这种行为按照新闻规范来说是不被允许的。可不这样做,受众压根就不看。

尽管在信息传播中,希望完全客观全面的展现某个人、某件事只是一个理想状态,但也是一个需要实现的目标。在这个前提之下,如果对于事实的呈现改变了人的“认知比例”,使人形成了对某人、某事的错误认知,这本身就达到了攻击的效果,自然可以算是抹黑。

说个很多人可能都有感受的例子吧。比如你在课本上了解到的很多历史名人,在网络上一搜都是各种黑料,且负面的信息占据了主要比例,于是很多人就会认为“我被教科书被骗了”、“教科书都是洗脑”等等。从信息的真假上讲,那些信息可能都是真的,但放在这些人漫长的一生中,可能无亏于大节。为什么很多人还是会认为“教科书在骗人”?

这里面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课本上只用了几百字就介绍了这个人的一生,但你在网上看到的这些人的黑料可能有几万字、几十万字。他干过的那些惊天动地的大事,课本上一句话就带过了,但是关于他的黑料,一件不起眼的小事可能都有绘声绘色的细节描述。对于普通人而言,这种不成比例的信息看得多了,自然会对一个人产生错误的评价。

怎么样才算是客观评价一个人呢?那就是在评价一个人的时候,请确保在能了解的范围内,你对他的各个阶段的信息了解的是一样多的。也就是说,假如你能用几千字说出某人干过的一件坏事,那至少也要能用几千字说出他干过的一件好事,否则就很难说对一个人的评价是客观的。

只有在一种情况下,“说事实”才不算黑——那就是在法庭上。比如检方要起诉一个杀人犯,只需要如实叙述他如何杀人即可,因为法院需要判决的也就是这件事。除此之外,他之前做过什么,与此并无关系。

总的来说,对于“说事实也算黑吗”这句话,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仅仅就概念辨析来说,“说事实”当然不算黑。但通过人为的干预,将客观事实有组织的进行传播并期望以此来达到一定的目的,这就是“黑”。如果一个人认为这不是“黑”的话,那么当你遇到评奖、职称晋升等重要事项的时候,突然出现大量把你的“黑点”串联起来四处散布的行为,也请保持理性认为这只是在陈述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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