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需深入细致地推动落实维护国家安全执行机制
习近平主席在中共「二十大」指出,必须「落实特区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澳门特区政府闻风而动,于去年八月二十二日就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进行公开谘询,并在此基础上将《修改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法案送交立法会;今年五月十八日,澳门特区立法会全体大会细则性讨论及表决通过《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法案;六月五日,行政长官贺一诚作出了第79/2023号行政长官批示,重新公布了经第8/2023号法律修改的第2/2009号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全文。至此,已经基本上完成了习近平主席下达的落实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的任务。不过,仍需继续努力,在已经为防范恐怖主义、骇客袭击互联网、清洗黑钱等也是属于传统或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因素而单行立法的基础上,还应继续按照习近平主席提出的「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的理论,结合澳门特区的实际情况,针对有可能会在澳门特区发生的「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因素,如生态环境、资源、跨境犯罪、海盗等,进行防范性及反制性的立法,以进一步补强健全澳门特区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
近年来,在中国境内实行「一国两制」的两个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方面,出现了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局面,对促进两个特区落实习近平主席的相关指示起到了良好的作用。当然,由于两个特区所面临的国家安全威胁并不相同,按照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所遇到的难度也不一样,因而澳门特区的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完全是澳门特区自行完成;而香港特区则需要当初起草及通过《香港基本法》时,将原本是属于国家立法权的为维护国家安全立法下放给香港特区的全国人大,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港区国安法》,并决定成立香港国安署。相比之下,由澳门特区自行立法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在防范和反制维护国家安全的传统威胁因素,及后来由习近平主席提出的「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诸因素等方面,就显得比《港区国安法》较为薄弱。因此,澳门特区透过修订《维护国家安全法》,补齐了「短板」,与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律制度「并驾齐驱」。
而在执行机制方面,澳门特区并不「输蚀」,除了是成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由行政长官「担纲」,并由中央任命中联办主任出任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及中联办相关官员出任国家安全技术顾问之外,改组了司法警察局,设立执行《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机构及人员。与此同时,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释法,主动在《立法会选举法》修改法案中增加「防独」,并进一步进行修改《行政长官选举法》和《立法会选举法》的修订工作,引进多项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条文。这些,都与香港特区「有得挥」。
应当说,澳门特区在宣传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是比香港「走前一步」的。实际上,澳门通过多元化的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捍卫国家利益的良好氛围。澳门特区政府与澳门中联办合作,首先在境外举办「国安安全教育展」。「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成立后,就将国家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致力于全方位、多领域开展宣传推广工作。社会各界也经常举办以维护国家安全为专题的学术研讨会、座谈会等,各家学校将宪法、基本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法》课程作为通识课程,相关机构也面向教师、公务员等特定群体开办《维护国家安全法》的培训班,还进行「澳门基本法青年推广大使」培训计划,培养出青年一代基本法和《维护国家安全法》宣传推广的生力军……等。
但在具体细致地宣导维护国家安全法律方面,可能澳门就比香港有所逊色了。实际上,近日香港三联书店就出版上市了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韩大元,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教授朱国斌,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黄明涛联合撰写的《香港国家安全法逐条释义》一书,期望能够从学理上解答香港法律界所关注的一些法律问题,从而为他们理解国安法提供必要的学理参考。该书作者在阐释条文含义时,力求根据具体需要对特定概念、原理、立法目的、政经背景、关联制度等作出有一定学术意义的讨论。该书的编写方式是以每一个条文为单位,具有完整性、针对性、的三个方面的特点。
比照澳门在宣导《维护国家安全法》方面的工作,主要是采用了概念式的宣导方式,亦即是全面性的理论为主。这个工作固然是很有必要,也是宣导维护国家安全的「入门」工作,此后仍需继续进行,尤其是对于新入学的学生,新进入社会工作的青年,新加入公共行政队伍的公务员,更应持之以恒地进行。
而在「普及性」的宣导工作的同时,也应进入到「专门性」宣导《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新阶段,必然根据不同层面的读者撰写出版专业版、普及版及学生版的《维护国家安全法释义》,让各种不同文化程度或认知程度的市民,都能知悉《维护国家安全法》的每一个条文的内容,而不是停留在「概念认知」的层面上。
「法律释义」与「法律解释」不同。「法律释义」是法学专家对某部法律所作的系统性、学术性解释。它从学术的角度,研究有关法律的解释,系统整理有关法律及其有权解释以及可作为法源的判例,幷作综合性的评论。它有助于克服成文法的稳定性与社会现实适应性之间的矛盾,有助于统一、准确、具体地理解和适用。在中央层面,极为重视「法律释义」的工作,每逢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通过一部法律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就组织法律专家撰写对这部法律的「释义」,并交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隶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或法律出版社(隶属于司法部)出版。
澳门特区在这方面似乎是有所逊色。在某些较为重要的法律通过颁布后,虽然立法会出版了有关该法律的《法律汇编》,收录了该法律在立法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但就没有组织编写出版有关法律的「释义」。
在《澳门基本法》颁布后,后来曾经出任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首任主任的杨允中,曾经编写出版了《澳门基本法释要》一书,由澳门特区政府法务局出版,可能是澳门的第一部「法律释义」著作。该书可与曾在国务院港澳办工作,曾任香港基本法和澳门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秘书处成员的杨静辉撰写的《澳门基本法释义》(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相媲美。
其实,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还曾出版了由杨允中主编的《澳门特别行政区常用法律全书》及《「一国两制」百科大辞典》。算是较为用心之作。但已经十余年过去,所收录的资料可能需要补强了,尤其是在维护国家安全法律体制方面。
更进一步,理工大学一国两制研究中心适宜参照《香港国家安全法逐条释义》一书,在特区政府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及指导下,与立法会、法务局、司法警察局等相关单位合作,撰写并出版《维护国家安全法释要》一书。据知,一国两制研究中心有学者曾经参与修改《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研究及法案撰写的工作,对新《维护国家安全法》的立法原意了解较为透彻,是适当的撰稿及出版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