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软件企业提供大多功能都是不收费的,但这种营运方式有个前提条件就是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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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特别对于一些硬件赚不到钱,纯靠软件插入式广告维持生存的厂家来说,的确是致命一击。大厂打压李跳跳的行为,先不谈其法律意义,单纯考虑其社会意义,如何看待?

先从软件来说,互联网软件企业提供的大多数网络上的功能都是不收费的,大厂可以通过广告收入来维持企业运行,不必靠功能性收费来生存。

但这种营运方式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垄断。如果企业无法实现垄断,则企业的低价倾销(免费使用)行为,就无法持续下去。因为不能实现垄断,就不能保证广告收入,就好比在刀尖上跳舞,整天提心吊胆。而这种通过垄断市场,从而垄断广告的生存方式,其实阻碍了良性竞争。行业内的新生企业根本就无法滋生和存活,一露头就面临被打压或收购的风险。于是,互联网市场市场上出现许多庞然大物,提供大量体验平平的”功能“,却虎视四方,试图吞掉一切敢于冒出来的竞争对手。

对于硬件厂商来说,他们纯粹是为这些大厂做配套的打工仔。由于互联网大厂的营运方式,这些硬件企业大多面临凌迟式的打压。采购价格被压低到极致,从而配合大厂以”软硬结合“,倾销并垄断市场的经营策略。

互联网行业的内卷,也是如此产生的。好处是使用成本低,坏处是使用体验差。另外,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互联网的升级,新技术的诞生,百花齐放的局面,昙花一现,再也没有了。

于是,很多互联网行业再一次出现从国外诞生,中国引进的局面(如AI)。因为国内的创新企业,基本上都被吞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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