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代,苏南社队企业是在“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为农业”的口号下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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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个20年前写的例子如下。
20世纪70年代初的苏南社队企业是在“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为农业”的口号下发展起来的。
这个口号的含义究竟是什么呢?
对此,可以有两种理解。
一是按照当年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关于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要求,把这个口号理解为大办与农业生产直接有关的支农工业(包括农机、农药、化肥工业)。
二是按照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把这个口号理解为发展所有类型的社队企业。按照这种理解,生产农机、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资固然是支农,生产其他工业品、出售后将利润用于农业也同样是支农。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一个是用实物支农,另一个是用货币支农。因此,只要将利润用于支农,什么样的产品都可以生产,什么样的方法(无论是“计划内”还是“计划外”的方法)都可以采用。这就是当时所谓的“黑手赚钱白手花”。
前一种理解是符合北方地区农业会议的精神的。按照这种做法,社队企业也会有所发展。但是,在当时的条件下,国家对支农产品的价格有严格的限制,支农工业大多数是亏本或微利的。而社队企业又不可能从国家那里得到补贴。因此,如果社队企业真的以支农工业为主,则其发展将受到很大的限制,甚至因为亏本而成为农民的负担。
后一种理解必然引导社队企业从事以赢利为目的的生产,从而使得社队企业能够迅速发展壮大。20世纪70年代前半期苏南社队企业的迅速发展就是最好的证明。但这种理解显然是对上级指示的曲解,是对北方地区农业会议精神的误读。
从苏南社队企业发展的实际来看,恰恰是后一种理解为绝大多数农村干部群众所认可,成为发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社队企业的“正宗”依据。
但在公开场合,苏南农村干群绝口不提他们的理解。他们所提的口号,仍然是含混不清的“围绕农业办工业,办好工业为农业”。在特定的情况下,他们甚至可以按照前一种理解去写文章、作汇报、发文件,以便与上级精神“保持一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上述的后一种理解一直是一种心照不宣,一种默契,一种只有当地人才能够明白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定含义,一种可以做却不可以说的公开的秘密。
有着几百年商品经济传统的苏南人,就这样把一个表面上谁都可以接受的口号,变成发展以赢利为目的的社队企业的保护伞。
口号含糊有含糊的坏处,如果理解不一致,势必成为争论的原因。
不能说一点争论都没有,但就总体而论,在对上述口号的理解上,苏南无争论。
这种植根于当地环境的共识,才是苏南社队企业能够在1970年兴起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