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可名 非常名”与《金刚经》:破除幻象的智慧

闲言少叙,开门见山。在《道德经》第一章,老子曾经曰过:

 

 【经文】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jiào)。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注释】

【学习环节】

如前文所述,《道德经》第一章开宗明义提出了提出“道与名”、“无”与“有”、“常无(欲)”与“常有(欲)”三对基本概念,其中显然第一对概念“道与名”最为重要,是其他两对概念的前提和基础。

“名”既然如此重要,可以与“道”并列,今天重点来学习一下“名可名 非常名”。

“名”也就是名字、称谓的意思,表示人或事物名称,比如“名词”。引申一下,也可以指种种概念,“名字”、“名称”是概念的基础。甚至可以说,概念就是“名字”、“名称”。所谓概念的世界就由一堆堆“名字”、“名称”构成。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建构的概念世界也越来越丰富多彩,令人目眩神迷。概念与真实经常傻傻分不清,正确区分概念与真实,大概是返回真实的第一步吧。

“名”的特点是可以由人随便取,还可以随时改,故说“名可名、非常名”。比如人名一般是爹妈取的,一个人既可以叫“张三”也可以叫“李四”,取决于当时爹妈的心情。“名”还是可以改的,如果“张三”或“李四”长大后对名字不满意,还可以改叫比如说“王五”(隔壁老王?)。

 

更极端一点的例子是,我们的祖先当年把“人”成为“人”,把“狗”成为“狗”。如果他们当年把“人”称为“狗”,把“狗”称为“人”,那么今天的“人类”就要写作“狗类”。虽然我们觉得好笑,但“狗类”们对此是毫无感觉的,仍会自豪的把“狗类”、“狗类”用的震天响。

对于这种魔幻的场景,我只能说,所谓“人”(生物的人、立体有血有肉、能吃能睡能动的人),虽然命名为“人”,但不是字面意义上的“人”,如果只从字面上的“人”来理解,就大错特错了。等一等,这样的语句排列和逻辑,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大大有名的《金刚经》就有很多类似的表述:“如来所说身相,即非身相”、“所谓佛法者,即非佛法”、“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如来说:人身长大,即为非大身,是名大身”等等。 

因此“名可名、非常名”可以看作对《金刚经》这一大堆“某某者,即非某某,是名某某”的略说,《金刚经》列出的这一堆“某某者,即非某某,是名某某”,可以看作是对“名可名,非常名”的详说。《金刚经》是简称,全称是《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又译《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经》。《金刚经》讲的是“能断金刚”的“般若波罗蜜”。金刚指钻石,差不多是地球上已知最坚固的东西,经常用来切割其他的东西,比如切玻璃。钻戒上的钻石很贵,但人工钻石很便宜,切玻璃等生产用具用的都是人工钻石。“般若波罗蜜”特指到彼岸的智慧,中文的“智慧”一词涵盖范围太广,也包括种种世俗的智慧,意思模糊,故不用“智慧”而用“般若波罗蜜”。《金刚经》用“能断金刚”(切割钻石)比喻该经讲说的“般若波罗蜜”威力巨大,能摧破一切“概念”(“有为法”)构成的种种幻象。只有破坏了幻象才能露出真谛。

 《金刚经》满篇都是“某某者,即非某某,是名某某”,很明显这里面蕴含着“能断金刚”的可以到彼岸的智慧。掌握了“某某者,即非某某,是名某某”,简单的说明白了就是“名可名、非常名”就可以“能断金刚”,就是可以切割钻石,切割世上最硬的东西,切割切割其他所有东西的东西。

而且,名是可以随时改的,一旦改名,之前的名就不再用了,之前的名作为“有为法”当然符合“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的《金刚经》根本主旨。“金刚”(钻石)看起来坚硬无比,其实也是有为法,当然也是“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名可名、非常名”果然是微言大义!

《道德经》开宗明义第一章只用“名可名、非常名”六个字就讲述了《金刚经》用了一大篇来讲的深奥道理,两者可以互相印证,更加证明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我等中华儿女,幸甚至哉!

以上,聊备此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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