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为兵家之祖 《道德经》的用兵智慧与毛泽东军事思想

兵家,为中国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中的一家,研究讨论的主要是军事哲学思想(西方近似的称作:the philosophy of war),学说重点在于“用兵”,即战略战术问题。兵家的起源说法不一。有人认为兵家源于九天玄女,有人认为兵家鼻祖是吕尚,有人认为兵家源自道家,也有人认为兵家源自法家。

在我看来,九天玄女属于神话化的道家人物、吕尚(即姜子牙)民间公认也属于道家人物,小说《封神演义》说姜子牙早年上昆仑山学道于元始天尊,自然也属于道家人物。

至于兵家源自法家,就比较扯了。固然军事上也需要法律,所谓军法如山。但真正意义的法家是从郑国子产(就是那个“子产不毁乡校”的子产)时代才开始的。公元前543年郑国的正卿(相当于宰相)子产主持制定了一套国家法律《刑书》。《刑书》先是写在竹木简上,由国家的官吏掌握施行。公元前536年子产下令把刑书铸在鼎上,放在王宫门口。让全国百姓都能够看到这个鼎。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此后才有法家的诞生。此前法律都是不公开的,也就谈不到大规模的学习研究,自然不可能成立学术团体,即“法家”。战争的历史显然远早于子产“铸刑鼎”,上万年前就有战争了。中国对战争规律的研究也非常早,肯定远早于公元前530年代。

 

更重要的是,法家与兵家三观不合。“法”者以三点水为偏旁,意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后期更不再用“法”这个字,而改用“律”,比如“唐律”、“大明律”、“大清律”(在香港直到20世纪70年代才废止),更突出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法”字的另一半是“去”,合在一起是“去水”,水代表波动、不确定性,而多变、模糊、不确定是法律的大忌。当然现实中的法律也是常常修改的,但在两次修改之间,法律一定是要明确而且确定的。只要法律一经公布,当局者唯恐百姓不知、不守、不行。即使立法目的暗藏着一些不足为外人道也的秘密,法律本身的信息必须是公开透明的。

但兵家就完全不是这么回事了。孙子曰:“兵者,诡道也”,战争的本质就是玩信息不对称,也就是互相欺骗。可能发生战争的双方一直在互相欺骗,“能而示之不能,不能而示之能”。谁能骗到对方,谁就能获得很大的优势。兵家也不讲什么“规则面前一律平等”,以大欺小、以众暴寡、以强凌弱是常规操作。遵守规则、坚持不能半渡而击、敌人阵不成列不击、不擒二毛(头发斑白的中老年人)却打了败仗的宋襄公反而成为群嘲的对象。战争更是千变万化,“运用之妙、在乎一心”,绝不能死守什么教条,那样在战场上一定会死的很惨。可见,兵家和法家在三观上有根本性的矛盾。

综合分析兵家起源的几种说法,本人还是认为兵家源自道家的说法最靠谱。道家是兵家的源头,而《道德经》是道家最重要的著作,有没有谈到军事、战争的事情呢?如果有,《道德经》的军事思想蕴含了什么智慧?

以《道德经》的体量自然只能讲最根本的军事原则,其他稍微具体的只能略过不讲。《道德经》第六十九章比较集中的谈到了用兵的问题。

【经文】

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

是谓行无行;攘无臂;扔无敌;执无兵。

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

故抗兵相若,哀者胜矣。

【今译】

用兵的人曾经这样说,“我不敢主动进犯,而采取守势;不敢前进一步,而宁可后退一尺。”

这就叫做虽然有阵势,却像没有阵势可摆一样;虽然要奋臂,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虽然面临敌人,却像没有敌人可打一样;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可以执握一样。

祸患再没有比轻敌更大的了,轻敌几乎丧失了我的“宝”。

所以,两军实力相当的时候,悲痛的一方可以获得胜利。 

 

【学习环节】

“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这两句本人认为不仅指军事上的攻守,不能机械的理解为一定要做防守方。战争的形势千变万化,哪能规定死了?在历史上出于“自卫”目的的主动“反击”比比皆是,比如1979年中国对越南发动的“自卫反击战”,以及现在还在发生的俄罗斯针对乌克兰的“特别军事行动”。

这里的攻(“主”)、守(“客”)更是指政治上的攻守,即在政治上一定要把自己定位为被动的一方、受害的一方、主动作出让步的一方、不得不动手的一方。同时还要千方百计把对方刻画为主动的一方、加害的一方、咄咄逼人的一方。这样明显更容易团结内部民众、进行内部战争动员。人家都欺负上门了、蹬鼻子上脸了,还能忍?是可忍,孰不可忍!忍无可忍,无需再忍!即使我方主动进攻,也是迫不得已,会得到更多的方面的理解和同情。万一战事不顺利,也更容易找到台阶下。

这也符合《道德经》另篇所载“不敢为天下先”的思想。“不敢为天下先”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为天下先”,而是在“为天下先”的时候,作出“不敢”、被迫、不得不、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姿态,并且尽量让大家相信这一点。“敢”字用的很妙啊!老子真是智慧,不仅有“道”的智慧,世俗的智慧也是超一流!

 

现代中国大军事家毛泽东一生军事、政治实践,尤其是处于弱势一方的时候,基本上都坚持了“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的原则。“不打第一枪”几乎是我军一贯的原则。

  如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45年4-5月)上的口头政治报告和结论里都讲到:我们的原则是三条:第一条,就是老子的哲学,叫做“不为天下先”。就是说,我们不打第一枪。第二条,就是《左传》上讲的“退避三舍”。你来,我们就向后转开步走,走一舍是三十里,三舍是九十里,不过这也不一定,要看地方大小。我们讲退避三舍,就是你来了,我们让一下的意思。第三条,是《礼记》上讲的“礼尚往来”。来而不往非礼也,往而不来亦非礼也,就是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毛泽东这样给这三条原则命名:他们不喜欢马克思主义,我们说:这是老子主义,是晋文公主义,是孔夫子主义。(见《毛泽东文集》第三卷)

1961年毛泽东在广州会议期间,还建议与会领导同志去找一本叫《城濮之战》的小人书仔细看看。

 城濮之战是周襄王二十年(公元前632年)晋、楚两国在卫国城濮(山东鄄城西南)地区进行的争夺中原霸权的首次大战。早年晋国内乱,公子(国君的儿子叫“公子”)重耳出逃。他到了楚国时,楚成王热情招待他。闲谈中,成王问他:“你将来如回到晋国做国君时,如何来酬谢我?”重耳说:“像财宝这些东西,你们楚国均有的,如果我真能得返晋国,做了晋君,若我们两国不幸要打仗的话,那我就退避你三舍。”城濮之战时晋国的国君晋文公就是当年流亡的公子重耳,他为兑现当年流亡楚国许下“退避三舍”的诺言,令晋军后退,避楚军锋芒。楚国领军的令尹(相当于宰相)子玉不顾楚成王告诫,率军冒进,被晋军歼灭两翼。楚军大败。

按春秋时期的礼仪,晋国是国君亲自领军,楚国是臣子令尹领军,国君率领的晋军既然已经出动退避,臣子令尹率领的楚军就不该再得寸进尺、步步紧逼了。楚军的进逼已在政治上大大失分,即使打赢,人心和舆论也不会向着楚国,更何况还打败了。通过对晋文公在流亡时期许下承诺的宣传,显示晋国的退避并不是胆怯或耍心机(春秋时期人还比较淳朴,耍心机是为人所不齿的,因此会有死心眼的宋襄公的故事),而是君子一诺千金(言必信、行必果非常符合当时甚至现在的道德),在政治上大大得分,再加上军事上战胜,形象更加光辉。这就是“退避三舍”的奥妙。

“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讲的是用兵(战争)的政治基础,属于《孙子兵法》的“道、天、地、将、法”中最重要的“道”。符合这一原则的政治军事集团及其君、臣、将显然是合于“道”(《孙子兵法》中的“道”而非《道德经》的“道”)的。因此本人认为这两句讲的是用兵(战争)最重要的原则。

简言之,在生活的各个方面,《道德经》都闪耀着智慧的光芒,足见我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我等中华儿女,幸甚至哉!

以上,聊备此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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