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普一下取消农业税前的农村负担
这两天刷了好几个这方面的帖子,但都是个人经历,我简单科普一下。
分田到户之后“交公粮”有一个口号:交够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
国家的包括农业税和征购粮(改开前叫统购或是公购,差别一个是农民卖出定量,一个是农民保留定量),农业税和统购的区别是农业税不给钱,统购是给钱的。农业税税率1958年规定是全国平均15.5%,最高不超过25%,最低的是0。征购价格按品种和时间不同,比商品粮(要粮票的)便宜约20%(国家其实是要赔钱的,因为有仓储和运输的费用),比例其实和农业税差不多,粮食人均产量越高的地方比例越高。
再说集体的,改开后公社和生产大队变成乡和村,管理体制和财政系统有一个转型期,各地方都有差别。到91年中央下了个文件《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算统一了下,提出了一个大家可能听说过的概念叫“三提五统”。
三提是村级的,村提留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
(一)公积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和兴办集体企业。
(二)公益金,用于五保户供养、特别困难户补助、合作医疗保健以及其他集体福利事业。
(三)管理费,用于村干部报酬和管理开支
五统是乡级的,乡村两级办学、计划生育、优抚、民兵训练、修建乡村道路等。
三提五统的负担比例就五花八门了,国家规定是5%,但允许各地区经批准后调整。这一部分习惯性地随着农业税一起收,所以也会算在“公粮”里。
另外农民的负担还包括劳务:
农村义务工,主要用于植树造林、防汛、公路建勤、修缮校舍等。按标准工日计算,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承担五至十个农村义务工。因抢险救灾,需要增加农村义务工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
劳动积累工,主要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植树造林。按标准工日计算,每个农村劳动力每年承担十至二十个劳动积累工。有条件的地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适当增加。劳动积累工应当主要在农闲期间使用。
其实单看这些不算高,但这还不算完,还有其他的负担,比如行政性收费,罚款,还有最没谱的叫摊派,基本都是量出为入,分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没钱,税源不足,财政预算一级卡一级,到乡镇这一级也就能保个基本工资,连水电费都交不起,想干点啥都靠这几样,那才叫一个百花齐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