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打狗第一诉即将开庭,为打狗英雄点赞!

出处:微博@檀工杂谈

全国打狗第一诉即将开庭,欢迎到南海区桂城法庭旁听

@亚洲动保之声  

作者:TGP

引子

我10多年前来到平洲玉器街,这里是世界最大的天然翡翠手镯加工集散地,用堆金砌银来形容这里毫不过分,一只翡翠手镯几十上百万,并且是一捆一捆的,就像北京新发地蔬菜市场卖大白菜。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街道社区脏乱差,人们行为不规范。用行里人自嘲的一句话——刚从稻田里拔出泥腿子,就来到平洲卖镯子。乱停车,甚至在路上相向行驶的两车司机,能把车停在路中央开始唠家常,毫不顾忌已经堵塞了交通。为此,几年来,我多次向佛山市政府及交警提出交通整治意见,终于从2018年开始,交警部门在主要路段开始常态治理。可是其他边角路段乱停车更加严重了,为此我还在继续努力。

大狗满街乱跑不仅是平洲玉器街的顽疾,其他城市也是这样。在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调研了解到,每天有40-50人因狗所伤来医治。为此,我多次向政府及警察投诉,几年来警察频繁出动,但是处罚力度不够,效果不理想。2018年我开始以公益信访方式向佛山市政府反映狗患扰民问题。与各级政府的信访拉锯半年多,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狗患问题没有改善。

最终,我产生了以个案诉讼的形式来推动平洲玉器街消除狗患的设想。

入题

设想有了,实施起来并不容易,平东河堤早上散步的人和狗不少,有一半狗栓绳,一半狗没拴绳。我和善劝说不栓绳的狗主人后,人家都笑面回我说——谢谢提醒,下次拴上。巴掌不打笑面人,我怎好意思依法捕杀人家的狗呢。就这样,寻找了半年打狗对象。

2019年3月26日早上起得早,凌晨6点多就来到河堤散步,和往常一样手提登山杖。一只一米多长的大黄狗从我身边走过,我和善地对跟在后边的狗主人说——打扰了,请拴上狗绳遛狗。连说了3次,狗主视我为空气。我接着说——我要依法捕杀你的狗了。狗主怒怼我一句——管你X事?!?!。

可找到目标了,我用尽力气挥舞登山杖向大狗砸去。狗一声惨吠跑的无影无踪了。我的登山杖也打弯了。

这下狗主人来劲了,说要我赔他狗。我说——你赶紧报警。他不但不报警,反而要跑,也不索要赔偿了。我喊着说——你别跑啊!我帮你报警。随即我拨打了110,公安出警迅速。就这样把我和狗主带到派出所。

狗主随即电话叫来家属,原来这位家属就是2018年6月28日遛狗不栓绳被警察训诫过的。真应了“不是一类人,不进一家门”那句老话。随后,进入法院民事赔偿程序。

下面是立案时我的起诉书

民事起诉书

原告:TGP

现住:桂城街道平洲玉器街昆岗西路

被告:请法院到平洲派出所调取

案由:民事侵权责任赔偿

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损坏登山杖款49.9元和误工费10元,合计59.9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3、判令被告限期补办《犬类准养证》、《犬类免疫证》、栓绳遛狗,以消除危害。坚持第3项请求;4、判令被告赔礼道歉。

事实与理由:

2019年3月26早上7点,原告在平洲玉器街沿江路东平河堤,依照《家犬管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和《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第13条第1款的规定,对一只一米多长的散放黄色大狗进行捕杀驱离。在捕杀过程中损坏原告的登山杖一只。而后警察介入,在平洲派出所经过警方调解没有达成协议。

警方查明,被告没有养犬证、没有犬只免疫证、不栓绳遛狗,属于恶意非法养犬。原告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对其捕杀驱离过程中,给原告造成损失。依照《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5条、第23条的规定,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敬礼!

南海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TGP

2019年3月28日

附件:1、平洲派出所调解书;2、损坏实物照片

下面是庭审现场我的起诉书

民事起诉书

原告:TGP

被告:请法院到平洲派出所调取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赔偿损坏登山杖款49.9元和误工费10元,合计59.9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3、判令被告限期补办《犬类准养证》、《犬类免疫证》、栓绳遛狗,以消除危害。坚持第3项请求;4、判令被告赔礼道歉。

事实与理由:

法官先生,作为有着20年军龄的退役军人,我的业余时间基本都用来关注涉及底层民生的公益问题,从环保、乱停车到狗患扰民等等。

狗患问题我调研和关注已经有些年头了。单单南海区第二人民医院每天因狗至伤的就诊患者就有40-50人。平洲玉器街作为国家4A级景区,散养大狗乱跑扰民,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2018年国家旅游局在中央1台点名批评了平洲玉器街景区脏乱差问题,这一不良形象少不了被告添加的污点。

佛山市政府对国家旅游局的批评做出了迅速反应,向平洲玉器街投入财政资金3000多万元来升级整治。

几年来,因狗患问题我多次向佛山警方和城管部门举报,警方和城管部门也多次出警对违法养狗人进行劝说教育,但是处罚力度不够。不自觉的养狗人视政府的劝说为儿戏,依然我行我素,视养犬法规为无物。

2018年中旬,我开始以公益信访的方式向佛山市政府进行“消除狗患”公益信访,与各级政府的信访拉锯半年多,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狗患问题没有改善。

在2018年6月28日,被告家属因被警方多次劝说不得散放大狗,而被带到警局进行治安警告(可以到平洲派出所取证。在本案中,由于被告电话喊来了家属,我才知道原来这是一家人)。由于当时没有任何实质性处罚,也没有罚款,被告依然散放大狗,向政府示威。

最后,我设想了以个案诉讼的方式来减少和消除违规养狗和狗患扰民的问题。

平洲玉器街东平河堤,是市民早晚休闲散步的集聚地,也是散放大狗的重灾区,拴狗绳的有一少半,一多半人不栓狗绳散放大狗。只要我看到有人不栓狗绳,我就会上前劝说:“对不起打扰了,为了他人安全,请拴上狗绳。”几乎所有经我劝说的人都会回答说——谢谢提醒,我下次拴上。虽然他下次依然不栓狗绳,至少他对我的劝说表示同意。

也有个别情况,现在就来讲一讲这个个别情况,也就是本案。2019年3月26日早上7点,我在平东社区东平河堤散步,被告驱赶一只一米多长的没有牵引的大黄狗从我身边擦身而过,我受到惊吓后,马上向被告提醒——对不起,请你拴绳牵引遛狗。我这样劝说了3次,被告视我为空气(向法官展示视频)。看他不理我,我最后警告说——我要依法捕杀你的狗了。这时他用脏话怒怼我说——管你X事?为了解除散放大狗对行人和我造成的危险,我举起登山杖向大狗砸去,目的是要把这只威胁行人安全的大狗捕杀驱离。大狗一声吠叫,跑得无影无踪了,我的登山杖也损坏了。(第二天我又买了一个一样的登山杖,花去49.9元)。

被告骂骂咧咧要我赔偿他的狗,我说——你赶紧报警。看到我说要报警,被告意欲逃离现场,我喊住他说——你别离开,我来帮你报警。警方迅速赶到现场。

警方查明,被告没有养犬证、没有犬只免疫证、不栓绳遛狗,属于恶意非法养犬。原告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对其捕杀驱离过程中,给原告造成损失。

根据1980年11月18日国家多部委发布的《家犬管理条例》第4条的规定,凡未注射狂犬病疫苗的犬(包括无标记犬),一律视为野犬,广大群众都有权捕杀,不负任何责任。

根据1998年1月1日发布的《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第4条的规定,县级及以上城镇、近郊、旅游区及其3公里以内的地区,均列为犬类禁养区。因特殊情况需要养犬者,须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领取《犬类准养证》并对犬只进行免疫注射后方可圈养或栓养。

第5条规定,除第4条规定以外的乡镇及农村为犬类准养区。在准养区内养犬,犬主必须向所在乡镇政府申请登记。农村养犬场须具备安全可靠的养犬地点和设施,报经当地政府批准,方可批量圈养。

第6条规定,经批准饲养的犬类必须每年接受免疫注射及领取《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

第13条第1款规定:凡违反第4、5、6条规定饲养的犬只,任何人都有权捕杀,犬主不得阻拦,并由管理部门处以罚款。

法律规定,即使农村地区养犬都要在政府报备,都要领取《犬类免疫证》和免疫牌。何况平洲玉器街不但不是农村地区,是平东社区,而更是世界知名的翡翠手镯集散地,是国家4A级景区。佛山市政府每年投入大量财政资金治理平洲玉器街。被告为图个人方便,视国家和集体的大利益于不顾,并且不听从政府和热心市民多次善意的劝说,视法律为儿戏。依然做有损平洲玉器街形象,有损佛山政府形象的散放大狗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15条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我要求法院判令被告限期补办《犬类准养证》、《犬类免疫证》、栓绳牵引遛狗,以消除危险,并承担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向我赔礼道歉。

第23条规定,因防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我捕杀驱离违法犬只的行为也属于此条。

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违法大狗从我身边跑过,对我造成惊吓,为避险我依法对其进行了捕杀驱离。

第79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80条规定,禁止饲养的烈性犬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被告的这只大狗就属于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如果被告不认可,请被告出示准许饲养的《犬类准养证》。

被告恶意非法养犬、没有养犬证、没有犬只免疫证、不栓绳牵引遛狗。原告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对其捕杀驱离过程中,给原告造成损失。请法院依照上述法律的规定,诚望判如所请。

此致敬礼!

南海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字):TGP

 2019年3月28日

附件:1、平洲派出所调解书;2、损坏实物照片

延伸导读

我有正当职业,我没有不良嗜好,不搓麻将,不烟不酒不应酬。除了我的本职工作之外,我的业余时间一部分用于旅游爬山读书写文章,另一部分就是用在公益事业上面了。如果你发现路边一位老头提着垃圾袋沿路捡垃圾,那可能就是我了。

希望每位公民提高素养,不仅仅美化了自己,也美化了环境。随地丢垃圾的人是不是很丑陋?如果你能见人礼让,行为端庄,其贵气远胜过那百万翡翠手镯。

如果你打了别人不栓狗绳的狗,引起纠纷,我愿意为你义务代理诉讼。可以找平洲玉器街玉器办联系。

如果有想模仿我捕杀违法犬只的热心市民,我劝你首先读读你所在省的《犬类管理法规》,至少广东和河北的此类法规中有我诉讼中的规定——在公共场所不栓绳牵引的狗任何人有权捕杀。

捕杀狗我是有选择的,小狗不捕杀,经劝说狗主人答应下次栓绳的不捕杀,即使遇到他N次不栓绳。这说明我的革命性还不够彻底。

我仅仅对不听我劝阻,甚至怒怼我善意劝说的,执意捕杀。

特别提醒学我的,如果狗主人出手打你,千万别还手,因为我们与他无仇,公益也是有代价的。唯一的办法就是报警对这种无知的狗主人天价索赔。如果你做不到不还手不对骂,你就不要做这类有危险的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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