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乡村,以照看家人为主的成年非劳动力为何被统计为农业劳动力?

【本文来自《人民日报头版: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就业形势总体改善》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在市场经济下的就业统计中,专门操持家务的成年劳动者属于非劳动力。中国乡村平均收入与消费水平远低于城镇,绝大多数乡村家庭买不起照看服务,只能自己照看,因而乡村劳动力从事的照看家人劳动应属于自雇型的、非市场化的、不应计入就业统计。

但国际通用的就业标准又规定,为取得报酬、周工作时间在1小时及以上的,都算是就业者。中国乡村几乎家家都有承包地;种地收获的农产品即使自家消费,也属于报酬;只要每天平均到自家地里花10分钟摘点自家吃的菜,照看家人劳动力的工作就达到上述就业者的标准,从而被理直气壮地算成农业劳动力。但算归算,实际上这些“农业”劳动力第一位的职能仍然不是务农,而是照看家人。

以照看家中老幼病残为主业的乡村劳动力,很少甚至没有个人收入,但他们在全社会中的职能却十分重要。城镇用工方之所以欢迎单身外出的农民工,一是因为他们不需要照看家属,二是因为他们把原本用于家务的时间,尽可能地用来加班挣钱。前些年珠三角等地,甚至出现过农民工以堵路为手段,要求企业突破《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让他们多加班的事。在用工方眼里,使用这样的农民工,劳动效率高、用工成本低。但这类高效率农民工的存在,是以同时存在另一部分低效率农民工(照看家属不可避免会影响工作效率)甚至专职照看家属的劳动力为条件的。如果后者没有了,前者不得不兼顾照看家属,则外出农民工的高效率也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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