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因多想违规被要求责令整改】

6月7日晚间,圆通速递发布公告称,收到大连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公告显示,圆通速递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财务核算、内部控制三方面存在违规行为。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方面,圆通速递2018年、2019年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完整,部分重大事项未做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财务核算方面,圆通速递2021年、2020年、2019年披露投资浙江驿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5亿元,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九中披露该资产的计量方式为“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会计报表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司未能实际获取该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以历史投资成本作为公允价值缺乏证据支持。导致2021年度少确认其他权益投资 6.89亿元;少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72亿元;少确认股东权益(其他综合收益)5.17亿元。内部控制方面,圆通速递存在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车辆运输服务合同》,并对承运商的资质、固定资产和合作车辆进行约定,但公司未对承运商资质进行审查;二是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董事薪酬计划的议案》时相关独立董事未进行回避,存在合同监控不当,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不规范的情形。运通速递因上诉情况违反相关规定被要求责令整改。(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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