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代表性的代议制

前面我们讲了海盗集团的直接民主制和雅典经过改良的议事会民主制。现代西方社会实施的政治体制已经和原来意义的民主制风马牛不相及了。

近现代的西方社会政体虽然形态各异,但都属于代议制的范畴。所谓代议制,是指民众不直接进行决策和管理,而由民众推选的代表——议员和最高行政首脑——来代理行使权力。其主要形式有议会制、总统制和混合制三种。

代议制的关键词是那个“代”字,即由民众的代理人来行使权力。如何保证这些代理人可以在作出决策和实施管理时,代表公共利益,这就涉及选举的制度设计问题。我们发现,不管是议会制、总统制和混合制,都采取一种被称之为“领先者当选”(First-past-the-post)的选举制度,也就是说,一个候选人取得竞选胜利,无需取得多数选票,只需要比其它候选人得票多就可以了。例如,在一个选区有四个候选人竞争一个席位,一个候选人得到35%的选票当选,而其他三人分别得票25%、23%和17%则落选。法国实行的“绝对多数—相对多数两轮决选制”,本质上也是一样。领先者当选制会产生三个不可避免的结果,一是扭曲了当选者的代表性;二是为小党设置了较高的门槛;三是选举变得更容易操纵。

比如当年德国纳粹党只得到了议会31%的席位,希特勒就以议会第一大党的领袖身份组阁。而2021年12月当选的朔尔茨,其领导下的社民党仅以25.8%的得票率就得以获得议会第一大党的席位。而在2021年4月竞选刚开始的时候,社民党得票率仅有13%。先不说这奇迹般“逆转”的背后有什么猫腻。从朔尔茨上台之后的种种表现来看,与其说这种筛选机制有什么代表性,还不如说这种机制有什么弊端来得更准确一些。

至于美国那种高成本选举,一个总统的竞选活动要花几十亿美元,这种用金钱设置高门槛的二选一游戏,又能保证候选人代表谁的利益?

中国的政体改革,需要对各种政体的运行机制和底层逻辑有了深入了解之后,再谈适合中国国情的顶层设计问题,无脑式模仿他人的邯郸学步,只能给国家和民族带来深重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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