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盗与民主
遍览人类历史,真正实施民主制的海盗社会。不仅船长和舵手完全由选举产生,而且海盗内部的重大事务也都由投票表决来决定。
在海盗船上,海盗船长是可以发号施令的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拥有绝对裁决的权力,除了可以分得双份战利品以外,船长很难得到其他的特权,甚至是拥有一个独立的船长室都很难实现。
海盗船上的另一个核心人物是舵手。他的职责是维护全体成员的利益,并代表全体船员说话,对于航海过程中发生的一些小的争执,舵手有裁判的权利,并且也是船上唯一允许实行鞭笞的执行人,他除了负责选择和分派赃物,还要在登陆敌船时冲锋上阵,在危险来临时掌管船上逃生的小艇。
船长和舵手的产生都需要全体全员投票表决,罢免也是如此。在有些极端的情况下,一次航行中,曾经有连续更换13个船长的案例。
海盗界的翘楚巴塞洛缪•罗伯茨,曾经在短短三年的海盗生涯中,截获了400多艘商船,人称“黑色男爵”。由他制定的海盗社会“十诫”,被全世界的海盗奉为《海盗宪章》,其中第一条就是“每个人都有选举权”。
推动这种组织方式的乃是海盗船的组织结构,海盗们都是些杀人越货的亡命之徒,大家都干的是刀头舔血的买卖,而且都手握一击致命的武器,谁也没有资格和能力独霸劫掠物。海盗们拥立一个船长,是因为在抢劫商船的时候需要有统一的行动,但却不能将最终裁决权交到他的手上。这种一人一票的分赃体制,通过削弱船长对船上生活的控制力,来避免因为分赃不均而导致的内部冲突。
虽然雅典的民主制也是在海盗掠夺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实际上已经不是一人一票了。因为即使在单独城邦范围内,也很难做到这一点。雅典在梭伦改革后将公民大会缩小为400人议事会,到了克利斯提尼时,又扩大到五百人,由新划分的十个部落各选出50人组成,这应该是西方代议制的雏形。它的职能是为公民大会准备议案。但它并不是最高决策机构。因为这个时候的雅典同时还保留了贵族政体的组织形式——贵族议事会。贵族议事会主要由卸任的行政官员组成,他们在战神山上集会,因此被称之为战神山会议。议事会有权否决公民大会的决议,拥有最高司法审判权,并对每年的行政官员的任免和首席执政官的选举施加重要影响。因为贵族都是大土地所有者,而靠对外殖民掠夺获得财富的大多是平民,也就是说,雅典的民主制是海盗集团和土地集团的一个混合政治架构,其表现形式并不纯粹。
两次希波战争之中,由于海军起到了决定性作用,海上集团势力大增。到了伯利克里任执行官时期,战神山议事会的权力逐步被剥夺。行政官员和议事会成员不再由选举产生,而是由普通公民抽签决定,重大决策以多数表决的方式产生,决议一旦做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修改,议事会成为事实上的最高权力机构。直到这个时候,直接民主才成为雅典的政体。不过从此之后,雅典民主制却没有为雅典的繁荣做出贡献,所做出的决策几乎都是错的(这个我以前的微博有过介绍,这里就不复述了),以至于在伯罗奔尼撒战争和后来对马其顿的战争中,一败再败,雅典走上了无可救药的衰败之路。
以至于柏拉图认为,民主制在所有五个政体——君主制、寡头制、贵族制、民主制、僭主制——中,是最差之一,仅比僭主制略强。显然,柏拉图对丘吉尔的说法——“民主制是最不坏的制度”——会嗤之以鼻。
至于西方目前实施的代议制民主,我们以后再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