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上线就在旁听席!”上线被带走后又指了指另7个...

  • 法警靠一个人被告,现场指认,就抓人办案,就可以从事刑事侦查活动,这似乎已经违法、违规了吧?如果这名被告报复、陷害他人呢?刑事办案有一个完整的办案体系,同时全程要受到执法机关内部和检查机关的监督和制约。正确的作法是,获知被告的指认,应该通知此案办案的人员赶到现场,接手办案。法警配合才对呀。不知我说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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