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公务员发放1.2万元奖励?省教育厅和六安说法不一

  • 咱不摆事实,免得相争。咱就给他讲讲道理:教师法那样规定了,你不服你把教师法改变了也可以啊。在没改变之前,就要按照法律来办事。要讲事实,有一个事实如下:无论过去还是现在,教师跳槽搞行政的多,反之的,恐怕极少极少吧。为什么?在这样的背景下,难道还要把教师法的规定搬到吗?

回复2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