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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琥珀千秋 闲着没事就折腾些好玩的
    于是你就回避了北京日报发文章的动机问题?

    什么叫以前不追究你,不代表不会追究你?2012年的微博当事人自己都忘记了还有这么一回事,根本就没有翻出来说有多么正确,何来的猖狂?

    我今天在这里发表评论,完全就是针对这种翻旧案的可恶做法。要知道法律最要紧的就是明确有可期待、可预见性,要人守法的前提就是他得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用这种未来的法律规制以往,当事人还不知道法律在未来怎么写,你也只能去要求的依照当时的法律规则去遵守。
    如果法律是这般的恣意,那每个人都是处于危险中,因为你不知道你今天看来不违法的行为是不是在将来就会被当做罪大恶极。

    在定性一个人是汉奸的时候无视他平常那么多爱国言论只挑他说的不对的地方,难道不是对人不对事?我从头到尾都说他2012年微博不正确,并且一直指的是不该拿今天的法律却约束过去的行为。我看你是挺聪明的,故意一直把事情往他微博上的说法扯,你是知道北京日报写这文章的动机没法言说,而不敢于面对吧。

回复2

  • 五行缺串 预设立场再找证据,那是键盘侠干的事
    1.有的媒体会千方百计在一个人身上拿着放大镜挑错,如果现在找不到,就把以前的病历翻出来,告诉你这个人有问题,圣人等级的那种那么少,多数都能找到黑历史;
    2.既然是挑问题,那么一般不会提这个人做过的好事,媒体有权选择不让读者知道哪些事实;
    3.挑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或企业,这种企业通常对社会有一定的正面贡献,可能有一些让人们道德上难以接受,但是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
    4.既然法律“制裁”不了,那么就由强烈的爱国主义驱使着人民推翻这个人、企业或者政府,即使做的过分一点也没什么,反正这人活该被千刀万剐;
    5.寻找下一个目标;
    6.这件事情,在国外通常叫做“颜色革命”,在国内叫做“攘外必先安内”。
  • 你根本就不懂法,在这里一直扯法律。
    你只会扯着一句“法不溯及既往”,真是喷子本色啊。民法看了吗?张小龙以前的言论已经踩在红线上了,只是没有人去深究。
    汉奸是他自己给自己扣的帽子。
    用爱国言论做幌子,做不爱国的事情。这种伪爱国,有多远,滚多远。
    麻烦下次洗地之前做点功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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