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16亿扶贫路,怎么就变成了“危险路”

  • 总包,分包,转包等等,有的是对的,有的是错的。
    比如说转包,一般的总包需要自己完成主体结构,但是如果不干,直接全盘转手,就叫做转包。
    分包则是分部分给别人,比如说总包管理下,分包电器安装之类的给专业企业。
    还有就是劳务派遣,类似于包工头。
    你说的央企“总包”不干活,那就叫做转包。
    但是现在不允许转包,所以有一种办法:
    就是某个老板去做这个工,用的是总包牌子和资质,内部实际管理是另一套班子。
    这种方式介于“挂靠”(用资质,其他所有都自己做)和“转包”之间,和转包实际差别不大。
    一般的是这样的,总包拿了项目,交给下边的“老板”干,抽几个点。
    “老板”建立班子,养一堆管理人员,购买材料等。
    然后找人来施工,也就是找劳务分包,或者直白点就是包工头。
    管理人员是可以管理这些包工头的。
    这样就构成了主体结构的施工工作机构。
    同时,部分工作由甲方或者总包分包出去,间接管理。
    “控制系统分包给了一个亲戚的公司,给了500w,真正的控制程序外包给了我的一个朋友,是5w。最终底层控制是我来做的,给了我两万”
    这里,控制系统是可以分包的,所以而程序部分外包应该也属正常。
    “然后施工建房1000w”
    这部分的主体结构禁止分包,否则构成转包行为,但是劳务可以分包。

回复1

  • 还是你说的清楚,那个活时间比较久了,那个时候可能是不规范的。我记得那个央企好像只有写标书的人,他们人很少。那个总包的总工想要拉我去专门给他们写标书,我觉得很没意思就没去。
返回文章

站务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