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发布涉薛之谦不当言论 被罚款5000元并开除

  • “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自己说的自己都不看?这个护士说那样的话,违背了一个医务工作者的底线!给她所在单位造的形象造成了的重大损失!

    另外,别玩文字游戏,大家说的罚款,就是扣工资,并不扯到什么执法权问题。你到公司迟到了,大家都说是“迟到罚款”,你非要说公司没有罚款的权力?改成“迟到扣工资”就可以了是吧?另外,双方签订的用工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那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只要一方违约,另一方就可以行使对应的的、约定的权力。这不是法律通过合同授权的么?你还要怎么授权?难不成需要针对这个医院专门出台个法律才算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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