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案嫌犯:若被害人假装睡觉 我也不杀那么多刀

  • 对于你这种,去把上面的再看一遍再来发言。另外我把顶楼的留言和文章里的文字贴出来,如果你读过小学,麻烦照着屏幕一个字一个字把下文读一遍。

    ------作无罪辩护!无语国家培养这些律师!

    -----他们主要的工作就是审查证据证言有无矛盾点,维护被辩护人的合法权益,协助法院作出公正判决。11起案件中,有1起案件虽然高承勇承认了犯罪事实,但因为严重缺乏证据,律师对该案进行了无罪辩护。
    ----朱爱军:被告人也有合法权益,我们就是维护他的合法权益。我接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之后,一星期内,我就及时见了高承勇。


    现在看懂了吗?没看懂再去看一遍,然后把相关的司法常识普及一下,最后我告诉你,不要在别人的专业领域表现的这么不专业。

回复1

  • 你这种人不仅善于转移话题,更有满满的优越感,比如“如果你读过小学”,可惜只能反映你浅薄的内心。我的回复只针对你的上一楼,你不针对我的回复反驳,直接拿顶楼来说事,你从那能看出我认同顶楼所说的?我质疑你们这种无限神化所谓的“程序正义”,舍本逐末,却在现实中越来越不能实现结果正义,你的回应呢?是否程序正义与结果正义不能兼顾?如果能,为何现实中因程序正义导致如此多的坏人不能受到惩处?如果不能,我们到底应该追求那一种正义?以为扯一个程序正义,理论上看起来能自洽,就觉得真理在手?只知为了理论而理论,不直面现实困惑,解决实际问题,必然要遭到批评与否定。法律的目的是不放过一个罪人,也不能冤枉一个好人。这种话讲得漂亮,作为一种理念尚可,可你是否知道,这其实根本就不可能实现?现实社会的法律目标,只能是在尽量不放过罪人和尽量不冤枉好人之间选择,具体要视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与当下环境,你这种只知道理论务虚的,对此有多少理解?我知道你这种人很善于理论扯淡,我也不在乎你读过什么学,真要想与人沟通,就直面别人的质疑,而不是罔顾左右而言它,那样扯再多的理念信条,也显不出你的水平,只让人看出虚弱。在网上与人辩论,少摆什么高高在上的臭面孔,别以为自己是谁,你又知道别人是谁?会背几句法律条文没啥了不得,学法律的多是文科生吧,真不知有啥好显摆的,我当年要是学文科,起码在本校,还真不比那些文科班最好的学生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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