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山西“订婚强奸案”,中国妇女报连发三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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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渣男就是明知人家是以处朋友为目的跟你发生关系,你不愿意处朋友就别搞。你搞了还录音算计,搞完提起裤子不认人,这种行为比嫖完娼不付钱更恶劣,嫖完娼不付钱走法律程序基本上都是QJ罪,这个还有什么可说的。各位搞事情之前学好法律,不是扣法律字眼,而是要知道法律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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