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山西“订婚强奸案”,中国妇女报连发三评

  • 南昌锜振东案核心信息
    男女双方均为南昌某大学学生,男方锜振东因勤工俭学为女方修手机相识,后续通过微信频繁互动,互称“宝”,内容包含性暗示及女方发送蕾丝内衣自拍照135。2022年5月7日,女方以取修好手机为由进入男方宿舍,双方发生性关系。次日,女方要求确立恋爱关系遭拒后报警.
    一审(2023年):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主要依据女方声称的“抑郁症”及“违背意愿”口供35。
    二审(2025年4月):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但维持强奸罪定性.
    关键证据与司法认定逻辑
    男方提交的“自愿性”证据
    21分钟性行为录音:显示女方主动调整姿势为“女上位”,并催促“你不行的话就给我起来”,全程无呼救或反抗。
    监控视频:性行为后两人共同离开宿舍,女方在走廊等待男方;次日女方再次主动到访,牵手散步并索要啤酒。
    聊天记录:案发前女方多次发送露骨信息及私密照片,案发后仍保持联系。
    法院的认定逻辑
    动机错误”学说:法院认为女方同意性行为的前提是“确立恋爱关系”,男方事后拒绝导致其“同意无效”,构成强奸罪中的“违背妇女意志”。
    未采信客观证据:法院以“性行为中的主动姿态与事后互动不直接关联”为由,未采纳录音、视频等证据,主要依赖女方口供及“抑郁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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