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山西“订婚强奸案”,中国妇女报连发三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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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有更离谱的,诬告女也没啥代价.
    2023年福建南平“梦中强奸案

    一、案件核心经过
    报案与调查2022年10月,福建南平顺昌县女子李萌萌(化名)报警称,自己在家中睡觉时遭男同事张某某强奸。警方立即传唤张某某调查,并调取其当晚行踪轨迹:

    不在场证明:监控显示张某某整晚在家,有女友及游戏记录佐证;法医鉴定:李萌萌身体无性侵痕迹(如抵抗伤、体液残留等)。
    证据链的完整性
    警方结合以下证据排除男方嫌疑:
    张某某与李萌萌仅为普通同事关系,且无密切交往记录;李萌萌出租屋门未锁的情况无法证明他人侵入。
    二、法律处理结果
    男方未被羁押由于证据不足且男方具备明确的不在场证明,张某某在配合调查后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如拘留或逮捕)。

    诬告的民事判决
    法院认定李萌萌捏造事实,构成名誉侵权:
    判决李某某赔偿张某某500元经济损失并公开道歉;李萌萌不服判决,曾质疑“若无事实为何会做梦”,但法律强调客观证据优先原则
    三、案件启示
    司法审慎性警方初期对性侵指控高度重视,但通过技术手段(监控、法医鉴定)快速排除嫌疑,体现了对公民权利的平衡保护。

    诬告的社会警示该案成为“主观认知偏差影响司法”的典型案例,提示公众需理性区分梦境与现实,避免滥用法律维权工具。
  • 澳门女方诬告男方强奸案通报(2024-2025年典型案例)
    一、案件概览与司法处理
    2024年6月张兰诬告案内地女大学生张某(化名)与男友李某(化名)相约至澳门旅游期间,因李某未兑现赠送礼物及支付6000元购物款的承诺,张某一怒之下报警称遭强奸。澳门司警调查发现,两人交往过程正常且存在自愿性行为,最终以涉嫌诬告罪将张某移送检察院。

    2024年12月谢某诬告案41岁内地女商人谢某与一名内地男子在路氹娱乐场赌博期间发生性关系,后因赌资纠纷产生矛盾。谢某为报复男方,报警指控其强奸。警方通过监控录像及双方行动轨迹发现,两人曾结伴外出游玩且无异常行为,最终认定谢某诬告并移交检方。

    2025年3月严某诬告案25岁内地女子严某与一名“男性长者”通过社交软件相识,双方在澳门酒店发生四次性行为后,严某因未获得事前承诺的“缺勤补偿”,报警称遭强奸。澳门警方发现严某事后未立即报警且无抵抗伤痕,结合监控显示其自愿陪同男方活动,最终以诬告罪立案调查。

    二、案件共性特征
    经济纠纷为核心诱因所有案件均因女方经济诉求未满足引发,包括赌资争议、礼物承诺未兑现、性交易补偿款纠纷等。例如,谢某案中因赌资争执报复,张兰案因购物款未支付。

    诬告手段趋同女方均利用性侵指控作为施压工具,试图通过司法程序迫使男方妥协或获取利益。例如,严某案中女方以“缺勤补偿”为由索要财物未果后报警。

    证据调查严谨性澳门警方通过技术手段(监控录像、医学检查)及行为逻辑分析(如事后自愿同行、无即时报警)快速识别诬告。例如,严某案中医生确认无抵抗伤痕,谢某案中双方曾共同用餐游玩

    三、法律依据与司法态度
    诬告罪的法律后果根据《澳门刑法典》第329条,诬告罪最高可判处三年徒刑或罚金;若导致被诬告方失去自由,刑期可增至一年至八年。例如,谢某案移送检方后可能面临三年以下刑期

    司法程序特点
    职权主义主导:澳门司法机关主动介入调查,不依赖单方证词。例如,严某案中警方主动调取监控和医学证据;名誉恢复机制:法院可依申请公开诬告罪判决,为被诬告者恢复名誉
    与内地司法的对比
    澳门对诬告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而内地类似案件(如足浴店性交易纠纷)常因证据标准模糊导致诬告追责困难。例如,2023年广东佛山女技师诬告案中,男方被刑拘后因证据不足释放,但女方未受处罚。

    总结
    澳门司法机关通过严谨证据审查与明确法律威慑,在2024-2025年连续侦破多起女方诬告强奸案件,展现了职权主义法域的高效性与公正性。这些案例为内地司法改革提供了重要参考:唯有让诬告者付出代价,才能平衡性别权益与程序正义,重建社会对法治的信任
  • 泉州“彩礼杀人案”
    2025年2月17日晚,福建泉州南安罗东镇发生一起灭门惨案,行凶者刘某(化名)刑满释放后持刀杀害前女友阿芳(化名)一家四口(父母、奶奶和弟弟),阿芳因外出逃过一劫。刘某行凶后自杀未遂,被警方控制。

    情感纠纷:刘某与阿芳曾为情侣并谈婚论嫁,刘某支付15万元彩礼后,阿芳悔婚但未退还彩礼,并指控刘某强奸致其获刑3年。
    报复动机:刘某出狱后得知阿芳已嫁他人,认为自身因诬告蒙冤,遂策划行凶。
    司法程序争议
    强奸案定性:网传阿芳指控刘某强奸的证据不足,但一审仍定罪,引发对司法“过度依赖女方陈述”的质疑。
    彩礼追讨困境:刘某家属称阿芳拒绝退还彩礼,法院虽判决返还但男方拒收,导致矛盾激化
    争议焦点与社会反响
    司法公信力与诬告追责
    证据标准的争议:本案与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相似,均因缺乏直接暴力证据而依赖言辞证据定罪,公众质疑司法存在“有罪推定”倾向。
    诬告追责困境:刘某家属主张阿芳诬告,但因“主观故意”难以证明,司法机关未启动追责程序,暴露诬告成本过低的制度缺陷
    泉州“彩礼杀人案”是情感纠纷、司法争议与社会结构性矛盾共同作用的结果。其悲剧性不仅在于个体命运的崩塌,更暴露了法律滞后于民俗、司法公信力受损与基层治理失灵等深层问题。未来需通过制度重构、证据规则升级与社会理性教育,平衡权益保护与程序正义,避免“以暴制暴”的恶性循环。正如网民所言:“当法律无法带来正义时,私力救济的悲剧便难以避免”。


  • 司法实践中女性诬告强奸案件的追责情况确实存在显著困境
    司法实践的保守倾向
    程序优先的审慎原则,司法机关倾向于通过改判无罪而非反向追责诬告者来终结争议
    例如:
    唐山订婚案中,法院以“证据存疑”改判男方无罪及国家赔偿(唐山中院决定赔偿小邸57.88万元,并公开道歉),但未追究女方责任这种处理方式,旨在避免因二次追责引发舆论争议,但也导致诬告成本降低

    性别政策的价值平衡部分
    司法人员担心过度追责诬告可能抑制女性维权积极性。例如:
    杭州互联网法院调研显示,37%的虚假性侵指控涉及职场报复或情感纠纷,但司法机关仍优先保护报案渠道畅通;
    北京某婚恋平台数据显示,男性因诬告恐惧取消线下见面的比例从2020年的12%升至2024年的38%,但司法实践中仍更关注女性权益保护
    追责案例的有限性
    尽管存在法律障碍,仍有部分案例实现追责,但比例极低:

    典型案例
    浙江兰某某案(2024年):女方策划诬告男友强奸,因聊天记录与证人证言矛盾被识破,最终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
    东莞小林案(2016年):女方诬告后自首,被判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西宁某案(2023年):女方自愿发生关系后诬告,被判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数据佐证
    最高检2024年数据显示,全国性侵诬告案件刑事立案率不足15%,最终定罪率低于5%。多数案件因证据不足止步于民事赔偿或治安处
  • 关于中国涉婚恋强奸案的司法争议与改革方向分析
    一、典型案例暴露的司法实践困境
    杭州订婚强奸案男方张某与女方李某订婚后因房产加名纠纷引发矛盾,女方指控强奸。关键证据缺失(床单已清洁、未检出精斑),但警方仍以衣物痕迹启动程序。
    此案反映以下问题:

    证据链薄弱:依赖间接证据(如衣物痕迹)定罪,但缺乏直接暴力或反抗证据;
    程序争议:办案机关未等待关键物证即批捕,被质疑“有罪推定”;
    诬告风险:女方在房产加名未果后报警,男方被羁押期间工作与生活严重受损,但女方未因诬告被追责
    南昌女上位案
    男方锜振东与女方发生关系后拒绝确立恋爱关系,女方报警称强奸。案发全程录音显示女方主动要求“女上位”并讨论性伴侣,且事后监控显示双方行为亲密,但一审仍判强奸罪成立,二审改判缓刑。
    争议焦点包括:

    证据采信矛盾:法院未采纳证明自愿的录音与视频,仅依据女方事后反悔认定“违背意志”;
    司法逻辑争议:法院认为“同意性行为的前提是确立恋爱关系”,男方事后拒绝构成“动机错误”,此标准被批扩大强奸罪适用范围。
    唐山订婚强奸案男方小邸被控强奸婚介所介绍对象,服刑期间坚持申诉,最终改判无罪并获得国家赔偿57万元

    此案暴露:

    证据标准混乱:一审仅凭女方陈述定罪,未核实关键DNA证据;
    司法纠错成本高:无辜者需经历多年申诉,而诬告方未受追责
    二、司法倾向的争议与结构性矛盾
    “保护女性优先”与程序正义失衡
    证据规则模糊:现行法律对“违背妇女意志”的认定过度依赖口供,缺乏客观证据支撑(如南昌案中女方体位主动仍被定罪);诬告追责率低:诬告陷害罪需同时证明“捏造事实+主观故意”,实践中女方以“情感纠纷”或“事后反悔”为由报案,难以认定恶意。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性侵诬告案件刑事立案率不足15%,定罪率低于5%。
    性别政策与公众认知冲突
    对比西方“MeToo”运动的异同
    相似性:中国司法强化女性性自主权保护,如大同案明确“婚约不豁免性同意”,与西方“肯定性同意”标准趋近;差异性:中国更注重社会稳定与家庭伦理,避免激化性别对立。例如,杭州案中法院未公开女方隐私,而西方类似案件常伴随媒体炒作。
    三、改革路径:平衡权益与重塑司法公信
    立法与证据规则完善
    细化“性同意”标准:引入“持续性同意”概念,要求性行为中持续确认意愿;
    强化客观证据采信:推广“性同意协议”等事前证据保全措施,降低事后争议风险。
    程序正义与纠错机制
    独立调查制度:设立性侵案件专案组,避免基层办案受舆情干扰(如杭州案中警方未及时批捕的审慎态度);诬告追责常态化:对多次报案或证据矛盾案件启动反向举证责任,明确诬告的量化追责标准(如羁押天数、社会影响)
  • 杭州订婚强奸
    当事人关系与经济约定男方(安徽籍,无锡工作)与女方(甘肃籍,杭州生活)为异地恋五年并已订婚,男方支付彩礼38万元,无锡房产价值180万元。双方此前多次自愿发生性关系412。

    案发经过
    约会与冲突:
    2025年3月30日,女方主动邀约男方至杭州某酒店并开房,监控显示双方有说有笑进出房间,共同用餐、外出送酒水,行为举止正常。
    次日因男方拒绝在房产证上加名,双方发生激烈争吵,男方离开后女方报警指控强奸。
    取证争议:警方采集男方衣物上的混合DNA作为主要证据,但酒店床单因清洁未检出有效痕迹,女方私处及身体亦无伤痕或暴力痕迹。
    案件现状男方被取保候审,限制离开杭州(目前最新消息相关司法单位允许男方回无锡取保候审),目前案件尚未进入审判阶段,司法机关未公布结论性意见
    此案反映以下问题:
    证据链薄弱:依赖间接证据(如衣物痕迹)定罪,但缺乏直接暴力或反抗证据;
    程序争议:办案机关未等待关键物证即批捕,被质疑“有罪推定”;
    诬告风险:女方在房产加名未果后报警,男方被羁押期间工作与生活严重受损,但女方未因诬告被追
  • 唐山订婚强奸案全解析:从定罪到无罪
    一、案件概述与关键时间线
    唐山订婚强奸案发生于2018年2月,当事人小邸通过婚介所与女方相亲后发生关系,随后被指控强奸。案件历经多次审理,最终于2023年10月改判无罪,并获得国家赔偿57万元。核心时间节点如下:

    2018年2月22日:小邸与女方首次见面并发生性关系,当晚婚介所老板以“女方反悔”为由要求赔偿,遭拒后报警。
    2018年3月1日:小邸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审维持原判。
    2021年12月:河北省高院指令再审,2023年10月改判无罪,认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2024年3月:唐山中院决定赔偿小邸57.88万元,并公开道歉
    证据链的缺陷与程序瑕疵
    关键证据缺失:案件缺乏直接暴力、胁迫或女方反抗的客观证据(如伤痕、衣物破损等),仅依赖女方陈述定罪。
    程序争议:警方未等待DNA鉴定结果(如阴道分泌物检测)即启动批捕程序,被质疑“有罪推定”。
    录音证据的采信:案发后女方与婚介所的通话录音显示存在经济勒索嫌疑,但一审法院未充分采纳。
    “仙人跳”质疑与诬告追责困境
    婚介所角色存疑:女方与婚介所老板在案发后迅速提出经济补偿要求,被指存在设局敲诈嫌疑,但司法机关未追究其责任。
    诬告追责率低:尽管小邸最终改判无罪,但女方及婚介所相关人员未被追责,暴露诬告陷害罪“主观故意”证明难的问
    司法公信力挑战
    证据规则的反思:本案暴露了性侵案件过度依赖言辞证据的弊端,推动了对“客观证据优先”原则的讨论(如推广性同意协议、区块链存证)。
    纠错机制的成本:无辜者需经历多年羁押与申诉,而程序违法者追责不足,凸显司法纠错体系的低效
    唐山订婚强奸案不仅是司法个案,更是社会观念与法律实践冲突的缩影。其改判无罪体现了司法纠错的进步,但案件背后暴露的程序瑕疵、诬告追责困境及性别信任危机仍需系统性解决。未来需通过证据规则细化、程序正义强化与公众理性教育,重建对法治的信任,避免类似悲剧重
  • 我与狸奴不出门 媒体水军封评限流口球岁月史书齐上,无视历史考验。
    那案子是典型的同意后可撤销,法官觉得即使女方主动也是Q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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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山野 淮上野人
    确实是
  • 南昌锜振东案核心信息
    男女双方均为南昌某大学学生,男方锜振东因勤工俭学为女方修手机相识,后续通过微信频繁互动,互称“宝”,内容包含性暗示及女方发送蕾丝内衣自拍照135。2022年5月7日,女方以取修好手机为由进入男方宿舍,双方发生性关系。次日,女方要求确立恋爱关系遭拒后报警.
    一审(2023年):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主要依据女方声称的“抑郁症”及“违背意愿”口供35。
    二审(2025年4月):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但维持强奸罪定性.
    关键证据与司法认定逻辑
    男方提交的“自愿性”证据
    21分钟性行为录音:显示女方主动调整姿势为“女上位”,并催促“你不行的话就给我起来”,全程无呼救或反抗。
    监控视频:性行为后两人共同离开宿舍,女方在走廊等待男方;次日女方再次主动到访,牵手散步并索要啤酒。
    聊天记录:案发前女方多次发送露骨信息及私密照片,案发后仍保持联系。
    法院的认定逻辑
    动机错误”学说:法院认为女方同意性行为的前提是“确立恋爱关系”,男方事后拒绝导致其“同意无效”,构成强奸罪中的“违背妇女意志”。
    未采信客观证据:法院以“性行为中的主动姿态与事后互动不直接关联”为由,未采纳录音、视频等证据,主要依赖女方口供及“抑郁症”证明
  • 我写了好几个评论,都被删了。
    大同案好就好在,撕开了有罪推定、口供断案的遮羞布,让大家知道媒体上、课本上的漂亮话是骗人的
  • 八云紫 永远17岁
    这个案子可是提都不能提,因为各种证据都证明是女方主动找男方然后诬告男方强奸。
  • 这案子后来翻过来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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