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凡达违背飞龙意志强行骑跨,怎么判

  • 这才几天啊,别企图混淆事实哦!两人是搂搂抱抱亲密的进婚房。事后男方为了阻止女方下楼逃离,才拽着女方的胳膊拉回电梯。这也是女方身上淤青的来由。法院和检方从没有说过男方事前拽着女方的头发往室内拖。

回复5

  • 按照现行的强奸罪判定,法院其实只用确定女方当时是不同意性行为就可以了,至于男方是否用强都不重要了,只能说现行法律就是这样,有错也是法律的错
  • 根据二审审判长的说法:(光明网上有相关文章)

    审判长: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不能违背其意志,与双方是否订婚没有关系。我国刑法规定,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强奸罪。因此,是否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犯罪构成的关键要素。综合全案证据,经审理查明,被害人在与席某某谈恋爱时,明确表示不接受婚前性行为。案发时,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拒绝后不顾被害人反抗,将其衣服脱掉,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间,被害人一只手被席某某抓住,用另一只手推挡席某某,反抗过程中将榻榻米上的窗帘拉下。事后,被害人即跑至卫生间冲洗,情绪激动急欲回家,席某某控制被害人的手机并将被害人反锁于屋内后自行下楼取车。席某某返回后,被害人用点燃的卫生纸烧榻榻米边的柜脚,用打火机点燃客厅窗帘,席某某取水灭火时,被害人趁机跑出房间从步梯下至13层呼救,席某某追至13层抓住被害人的手臂将其拖入电梯,电梯到14层后,被害人坐在电梯内用脚蹬电梯轿厢予以反抗,被席某某强行拖出电梯拽回室内。之后席某某应被害人再次要求,开车送其回家,途中被害人母亲给被害人打电话时,席某某才将手机交还,被害人拿到手机即向其母哭诉遭席某某强暴,并于当晚打110电话报警。综合上述情节,被害人在事前明确表示反对婚前性行为,事中具有明显反抗行为,事后反应强烈,足以认定席某某违背被害人意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

    从以上叙述看,审判长说的确实是事后女方逃跑,被拖出电梯,但是事前女方也是不愿发生关系。
  • 根据法庭记录来看,这位是强奸加囚禁了。
    说到底,问题出在彩礼上,房子这种都是空中楼阁,男方说结婚一年后再加也未必会加。
    这种事其实是麻杆打狼两头怕,男方怕女方骗财,所以,房子不愿意加名字,女方怕男方骗色,如果结婚一年就离婚,房子分不到,让男方破了处再找人也难,所以肯定坚持要收彩礼。
    所以完全禁止彩礼也不可能,完全禁止,那女方让男方白玩的也不会是少数。
    说女方骗财恐怕也不成立,否则女方也不会马上去厕所清洗,真的有心机的保留证据都来不及,这说明女的根本就不喜欢这男的,估计本来也就是家里人比较赞同这门婚事,女方是捏着鼻子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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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疯了,这还不是强奸加监禁?
    女方要逃,你把她反锁,女方放火乘机到走廊呼救,你强行把她拉进电梯,对方挣扎,你拽着头发拉回室内,这还能辩护,就你这认知,估计你也离进去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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