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时破产!港4名撤职议员需付诉讼费等2千万

  • 打个官司动辄几百上千万这就是“民主”的毒瘤之一!!!根本原因在于:法制系统把自身掌控的权力作为资本从而利益集团化。他们手中的资源就整个阶层而言带有很强的垄断性,导致民众在其面前毫无议价能力。这么高的诉讼费即便放在自由市场经济里也绝非各行业之间的平均利润,而是赤裸裸的垄断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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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美系包括香港的诉讼有个问题,就是并非成文法,而是判例法,依据以往的判例来判,但以往没有判例,或者说每次事件总有不同的情况,控辩双方的辩论空间就会变得很大。这样的结果当然也就是诉讼费用会变得很巨大。
    另外有关赔偿问题。英美的特点经常是根据当事人来决定的。比如麦当娜曾经一怒之下吐了口水在个老太太脸上,结果被判赔偿50刀。依据就是麦当娜这种人,如果赔五千的话,那她完全可以给多个几万块然后再吐别人好几口。50万就是金额要大到她永远记住,不敢再犯。但国内类似事件则经常只是赔个一千几百甚至可能是不赔的,因为根据成文法,有规定的裁量标准,什么程度赔多少钱都是有标准的。没标准的甚至能不赔。所以,有关法律这个,确实是各有优劣。但香港的这种情况也很难在内地出现。
    以本案来看,在内地判决结果我估计是一样的,但是金额肯定没那么大。首先诉讼费就不可能那么高,甚至这个官司也不大可能打这么久。这里大家就针对是否触犯了某某法某某款来辩论就行了。事情可能还更容易说清点。
  • 这个我们千万不能学,否则老百姓上诉无门,会走极端的!
  • 所以有律师最牛的国家有法律,当然穷人只能等死。有钱人的天下。
  • 所以西方最聪明的人都去学法学了。太TM赚了。
  • 所以,千万别忘了英国人走的时候以及之前给香港撒了多少毒种子!一国两制是什么?是迈向一国一制的过渡阶段,是驱毒净化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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