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台湾“八旗文化”总编辑李延贺被判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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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是按照法律来判的,除非你要求全国人大进行修法,否则,这个判决结果没啥大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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