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儒家先师孔子、到朱熹、王阳明等传承人

  • 1,1182年,南宋文学家陈亮在给朱熹写信时就提到“某顽钝只知此,日逐且与后生寻行数墨,正如三四十岁丑女更欲扎腰缚脚,不独可笑,亦良苦也。”
    《中华全国风俗志》中记载得很清楚。(下篇,福建 漳州女子之枚林):
    “漳州女皆小足,必倚杖而行,凡遇庆吊之事,女子皆往。每人皆持一杖,相聚成林。盖初时民俗,淫奔者众,朱文公守漳时,立法命之缠足极小,使不良于行,藉革其浇俗,故成今日之现象也。”
    2,“宋明缠足女尸实证(厉害了裹脚那种臭度都敢去洗)”——唐穿导游森林鹿的博客。有图
    3,欧洲头一个提到缠足的是14世纪20年代造访中国的方济会(Franciscan)托钵修士欧多立克“对女人来说,美丽的极至是拥有小脚,因此,当女孩出生之后,母亲习惯把她们的脚紧紧裹住,让脚根本无法生长。”
    4,缠足之风遍及全国乃至少数民族地区,如张献忠屠川小脚堆积如山。

回复1

  • 先不说你上面4条都是胡编乱造。你的意思是只要有一两例出土脚有问题的就是裹足了?
    而且按照这种荒唐逻辑倒推到你身上,你们当地出一个同性恋,你们就全部都是同性恋?你们当地出一个罪犯,你们全部人都是罪犯?这就是你的逻辑,荒唐还强词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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